關於印發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
規劃(2010—2020年)的通知
財會〔2010〕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解放軍總後勤部、武警部隊後勤部:
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人才規劃綱要》)總體要求,在認真總結會計人才建設取得的成就和經驗、深入分析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會計人才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挑戰的基礎上,我部制定了《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以下簡稱《會計人才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制定實施《會計人才規劃》,是深入貫徹人才強國戰略的重大舉措,是推動會計行業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會計行業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贏得主動的戰略選擇,對於促進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各地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單位,要高度重視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進一步增強做好會計人才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要切實加強對《會計人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實際,抓緊制定《會計人才規劃》實施方案;要大力開展持續深入的宣傳活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為《會計人才規劃》的有效實施奠定堅實基礎。
附件: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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