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確定三亞市城市總體規劃 由國務院審批的通知 國函〔2010〕123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四條第二款,國務院確定,三亞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請在辦理城市總體規劃審批時遵照執行。
國務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