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部分所屬單位2007年至2009年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0年對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糧集團)所屬中糧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糧香港)、中糧BVI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糧BVI)和中良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良財務)及其下屬單位2007年至2009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並對審計範圍內涉及的重大事項追溯相關年度。
一、 基本情況
中糧香港是中糧集團設立的投資控股公司,1981年成立,註冊資本10億港幣,下屬控股子公司41家、參股公司25家;2009年底資産總額779.19億元,負債總額399.07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380.12億元。中糧BVI下屬控股子公司14家、參股公司6家,2009年底資産總額104.38億元,負債總額13.82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90.56億元。中良財務2009年底資産總額6.9億元,負債總額4.17億元,所有者權益總額2.73億元。
二、 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中糧香港、中糧BVI和中良財務及其下屬單位經營總體比較穩健,整體經營業績保持了平穩快速增長,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2007年至2009年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財務收支基本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法律法規,但仍存在財務管理不夠規範、風險控制有待加強等問題。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經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要求上述企業進行整改。此外,本次審計發現並向有關部門移送涉嫌違規事項1起,有關部門正在依法查處。
三、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中糧香港所屬公司未將政府拆遷安置土地補償款的餘款納入資本公積金賬戶核算,造成2009年底少計所有者權益451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該公司已調整了相關會計賬目。
2.在中糧香港所屬4家企業的“銷售費用”報銷原始單據中,有946.44萬元的發票不規範;中糧香港所屬1家企業在未取得合法票據的情況下,違規報賬10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糧集團責成有關企業優化管理流程,明確責任,進一步加強發票報銷的審核監督。
(二)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 中糧香港所屬三亞亞龍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人員以低於公司內部折扣價購入該公司開發的商品房,侵佔公司利益130.82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人員已向該公司補交房款130.82萬元。
2. 中糧香港所屬公司未經評估,按856.48萬元的賬面價值轉讓國有資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糧集團已責成所屬公司糾正,同時要求有關企業今後嚴格執行國有資産轉讓相關管理制度和規定,確保國有資産安全。
3. 2007年至2009年,中糧集團所屬中國土産畜産進出口總公司通過該公司所屬香港三利控股公司向其子公司發放貸款15590.04萬美元,貸後監督和檢查不嚴格。截至2009年底,尚有貸款餘額9037.4萬美元,其中逾期額7179.94萬美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完善了內部借款管理辦法,加強對內部借款的管控和使用監督。
4. 2003年8月,中糧BVI公司向集團外公司出借資金300萬美元,截至2009年底,尚未取得相應收益。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正在採取措施加強借款管理。
5. 中糧香港所屬公司1090萬元資金被關聯企業長期無償佔用。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已收回被佔用資金。
(三)投資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 2009年,中糧集團為中糧香港下屬合資企業發售的信託産品募集資金16980萬元提供融資擔保。至2009年底,該合資企業賬面凈資産506萬元,資産負債率達98.85%。第三期信託産品將於2011年到期,中糧集團存在潛在連帶責任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糧集團採取措施進一步加強風險監控,關注和監控合資企業的盈虧狀況、債務風險和融資償還能力。
2. 2005年,中糧香港所屬中糧鵬利置業(重慶)有限公司委託不具備資質的仲介公司參與土地拍賣事項。因司法機關正在立案調查仲介公司及拍賣單位存在的行賄受賄行為,無法辦理土地轉讓手續,66.56畝土地已閒置4年,5830萬元投資款存在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相關企業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做好項目開發準備,降低損失風險。
3. 中糧香港總投資11415.25萬元的一家企業經營虧損嚴重,自2006年7月停産至今。2008年,該廠計提固定資産減值準備4900萬元,中糧香港面臨潛在投資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糧集團擬將該項目改變工藝,改産其他産品;同時,建立健全了從源頭立項審查至投資後評價審計的一整套項目管理流程和制度,並將在實踐過程中嚴格執行。
4. 至2009年底,中糧香港所屬公司對一家企業的應收賬款累計達2995萬元。目前,該企業已停産停業、嚴重資不抵債,上述應收款項存在損失風險。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中糧香港正採取有效措施,清理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