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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6日 15時25分   來源:衛生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告

2011年第21號

關於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發生的預警公告

  近期,一些地方食物中毒事故高發,特別是亞硝酸鹽中毒和集體食堂食物中毒多發。為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發生,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特發佈以下預警公告:
  一、嚴防亞硝酸鹽引發的食物中毒
  今年上半年報告的化學性食物中毒多為誤食亞硝酸鹽引起,常見於工地食堂和小餐飲業。為此,集體食堂和餐飲業要加強管理,嚴禁購買、使用工業用鹽,防止誤食亞硝酸鹽。建築工地要加強對工業用亞硝酸鹽的管理,標識要醒目,要有專人管理,嚴禁與其他食物及原料混放。集體食堂和餐飲業要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正確使用亞硝酸鹽,嚴禁超量、超範圍使用。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用作食品添加劑的亞硝酸鹽的生産、流通環節加強監管。
  二、防止集體食堂發生食物中毒
  根據今年上半年的報告,集體食堂是發生食物中毒的主要場所,特別是學校食堂和工地食堂。集體食堂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員工培訓,改善衛生條件,提高食品加工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加強管理。近期扁豆集中上市,集體食堂在加工扁豆時要確保扁豆燒熟煮透,防止發生集體食物中毒。
  三、防止微生物污染引發的食物中毒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高發季節,特別是今年我國大部分地區氣溫較常年偏高,濕度偏大,導致食品及其原料易受到微生物污染。對於一些易受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要徹底加熱後食用。特別是食用魚、蝦、貝等海産品要謹防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食用罐頭、腌漬、發酵食品要謹防肉毒桿菌食物中毒。
  四、嚴防誤食農藥污染的食品及有毒植物
  根據報告,今年上半年發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誤食農藥污染的食品以及有毒植物或毒蘑菇。因此,特別提醒家庭聚餐要注意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充分清洗蔬菜水果,不採食野生植物和蘑菇。如果發生誤食出現中毒症狀,要及時送醫院就診。
  五、進一步加強對食品生産、流通和餐飲環節的監管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食品生産、流通和餐飲環節的監管,採取多種形式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關於食物中毒救治的培訓和技術指導,提高食物中毒的診斷和救治水平。各相關單位要依法做好食物中毒報告工作。
  六、繼續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應對處理工作
  各食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應對處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會同有關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並對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衛生部門應當加強食源性疾病的監測與報告,及早發現食品安全隱患。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