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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15日 08時21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關於印發《會計改革與發展
“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通知

財會〔2011〕19號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鐵道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總後勤部、武警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財政“十二五”時期的有關要求,在認真總結會計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經驗、深入分析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會計改革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的基礎上,我部制定了《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規劃》的貫徹執行工作。要大力宣傳《規劃》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加強組織領導,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抓緊制定《規劃》的實施方案,建立監督檢查機制,針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會計改革與發展紮實推進,取得實效。
  附件: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
                              財政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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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