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下一代互聯網
“十二五”發展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2〕7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各中央管理企業: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從戰略高度重視下一代互聯網發展的精神,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決定》的統一部署,為加快推進我國下一代互聯網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研究制定了《關於下一代互聯網“十二五”發展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請按照《意見》中提出的我國發展下一代互聯網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産業發展路線圖和時間表等內容,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附件:關於下一代互聯網“十二五”發展建設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中國科學院辦公廳
中國工程院辦公廳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