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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01日 09時01分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關於印發《保發展保紅線工程
2012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2〕58號

  《保發展保紅線工程2012年行動方案》已于2012年3月15日第7次部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保發展保紅線工程2012年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運用土地宏觀調控政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確保耕地保護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國土資源部決定在2012年繼續實施保發展保紅線工程(以下簡稱“雙保工程”)。
  一、行動主題
  節約集約保發展,嚴格規範守紅線。
  二、總體目標和任務
  圍繞“穩增長、調結構、抓改革、促和諧”的主要目標,促進地方各級政府依法依規管好用好土地。在保發展方面,嚴格落實中央經濟調控政策,加大規劃管控力度,促進發展方式轉變,保障科學合理的用地需求;在保紅線方面,確保耕地數量穩定的基礎上,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提高耕地質量,實現耕地保護數質並重。全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設,基本建立符合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土地資源利用條件和發展需要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
  “雙保工程”2012年行動在紮實推進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基礎上,更加注重提純和凝練,著力在“破解難題”上下功夫,通過改革創新,形成制度性成果。在工作部署上,分為主體工作和基礎工作,主體工作由宏觀調控、耕地保護、節約集約和督察執法組成,“雙保工程”2012年行動將對主體工作完成情況加大跟蹤落實和檢查力度;基礎工作側重國土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促進信息化和業務工作的融合,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基礎建設。
  三、主體工作
  工作目標:圍繞宏觀調控、耕地保護、節約用地、督察執法和制度供給等五個方面的工作,在保持土地調控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的基礎上,以保護耕地、保障發展為主線,實施差別化的土地管理政策;既要保障經濟穩定增長的用地需求,又要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既要保護耕地紅線,又要依法依規管好用好土地,實現土地管理更加有效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
  (一)加強宏觀調控。
  1.全面完成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在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結構和時序,強化産業發展、城鄉建設、基礎設施佈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銜接。完成省級和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土地規劃數據庫數據的匯交、檢查、整理和入庫,實現與建設用地審批系統的集成應用,同步推進省級及以下規劃數據的接收、檢查和入庫。出臺土地利用規劃實施定期評估和適時調整的指導意見。部署開展城鎮建設用地管制邊界劃定試點,強化城鎮建設用地空間管控。
  2.實施計劃差別化管理,合理安排2012年土地利用計劃。合理確定2012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總量。進一步完善計劃差別化管理政策措施,建設用地計劃與供地率挂鉤,提高計劃管理有效性和針對性。重點保障“三農”、保障性住房、社會事業等建設,支持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産業、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在建和續建項目合理用地。加強計劃管理信息化建設,嚴格計劃監管考核,確保計劃有效執行。
  3.嚴格土地供應管理。加強對2012年供地計劃編制工作的指導,強化對計劃執行情況的跟蹤和分析。全面落實新修訂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積極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推進低丘緩坡等劣質農用地和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開展工礦廢棄地復墾調整利用試點,積極探索形成支持政策和措施。堅持陸海統籌,強化用海用地銜接,確保圍填海適度有序開展。探索加強和改善土地調控的有效措施。
  (二)嚴格耕地保護。
  4.大力實施土地整治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印發《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和《關於加快編制和實施土地整治規劃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的通知》。分解落實“十二五”期間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對地方進行督促指導,落實2012年度1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全面總結116個國家級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情況,啟動500個高標準基本農田示範縣建設,擴大示範效應。加快10個土地整治重大項目建設,重點支持10個示範省建設,籌備新的土地整治重大項目,加大對重大工程和示範省建設的督促指導力度。啟動500個土地復墾方案實施示範工程,並重點對10個省份、20個市、30個縣、50個礦山企業土地復墾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指導。
  5.深化耕地保護機制建設。組織完成2011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繼續促進落實領導幹部耕地保護考核評價、離任審計制度。總結推廣江蘇金壇等地農民自發成立耕地保護協會先進經驗和典型事例。總結推廣成都、佛山等地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的經驗,在東中部經濟發達地區、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等地區選擇部分地方擴大試點。
  6.繼續加強耕地佔補平衡監管,改進考核方法。利用綜合信息監管平臺和國土資源一張圖,加強補充耕地日常監管,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在2010年度考核的基礎上,繼續利用監管系統核對建設項目耕地佔補平衡挂鉤情況,並開展實地抽查,形成2011年度批准建設用地項目的耕地佔補平衡考核通報,並通報全國。
  7 推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質量管控。依託“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加強基本農田數據庫建設,初步建立基本農田動態監管系統;強化耕地質量管理,全面推進耕地質量等級變更和評價,嚴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質量評定和驗收,優化耕地質量等級監測佈局,提升管理水平。
  (三)推進節約集約。
  8. 完成節約集約指標的分解和考核。逐級分解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單位國內生産總值建設用地下降30%”的目標。開展重點行業、區域和城市節約集約用地情況評價,指導各地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節約集約用地成效評價。完成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消耗考核。
  9.加強土地利用的動態監管。修訂《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加強不同類型、不同區域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管理的分類指導和動態監管。做好2012年度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成果更新工作,相關成果納入國土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實施動態管理並向社會公開。
  10.推進節約集約制度建設。制定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建設的意見,2012年底前各地基本建立起符合本地區特點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框架體系。深入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市)創建活動,擴大創建活動評選對象,拉開創建活動層級。總結推廣節約集約利用好機制、好模式,促進節約集約理論創新。策劃宣傳節約集約模範地區和典型案例,促進全社會節約集約意識提高,進一步形成社會合力。
  (四)加強督察執法。
  11.加強對地方政府執行土地管理政策情況的督察。選擇一定數量的重點城市,針對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實施例行督察。全面開展審核督察,督促地方政府規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行為。統籌開展專項督察,加大對重大土地違規違法問題或一定時段、一定區域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檢查力度。關注被督察地區整改工作情況,適時開展回頭看和整改後續效果的跟蹤回訪,針對督察之後,整改不到位或者出現反彈的地區,加大督察力度。加強同中央巡視機構等部門協作,提升督察效能。
  12.強化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提升土地礦産衛片執法檢查工作水平。繼續會同鐵道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推進解決重點工程項目用地未批先用問題。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監察部等召開部級聯席會議,進一步完善共同責任機制。根據2010年度土地礦産衛片執法檢查結果,配合監察部做好責任追究工作。組織開展2011年度土地礦産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充分發揮“一張圖”和綜合信息監管平臺的作用,確立“統籌謀劃、突出重點、協同推進、提高效率”的總體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完善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國土資源領域違規違法案件制度,加強實地復核,跟蹤處理意見的落實,推動對事對人依法依規處理到位。
  (五)加強制度供給。
  13.總結試點經驗,形成制度規範。總結成都統籌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經驗,推進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結重慶地票交易制度,提出示範推廣意見。總結耕地佔補平衡指標市場化交易實踐,出臺相關管理辦法。總結針對不同産業特點的差別化出讓方式實踐,深化土地招拍挂等出讓制度的創新。總結廣東“三舊改造”、上海張江等城市低效土地利用二次開發及節約集約試點經驗,深化推廣。研究提出圍海造地與建設用地統籌管理的意見。推進完善土地權利制度試點,研究制定《關於地上地下土地權利確定與登記的指導意見》。
  14.持續推進改革,建立制度儲備。部署全國“兩會”期間部省聯合調研,促成調研成果的轉化應用。推進城市用地審批制度改革,完成試點城市評估工作,提出調整改進城市用地審批制度試點範圍的意見。繼續改進單獨選址項目建設用地審批工作。部署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改革試點。總結海南、福建等地徵地拆遷補償經驗,推進徵地制度改革。繼續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改革試點。選擇有條件地區,開展土地調控差別化政策的試點探索。開展國家重點項目建設用地佔補平衡、農村宅基地管理等問題的調研,為制定政策提供依據。
  四、基礎工作
  工作目標:加強地籍調查和地籍信息系統建設,夯實現代地籍管理基礎。加強“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建設與應用,擴展綜合監管覆蓋範圍。完成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系統建設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加強地質信息資料服務和管理,開展大規模幹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培訓,為國土資源管理提供基礎支撐。
  15.完成全國土地登記信息監管查詢系統建設工作並試運行。拓展土地登記信息應用的廣度和深度,做好全國土地登記信息監管查詢系統的軟體開發、網絡構建以及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的完善,並試點運行。指導地方加快地籍管理規範化和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地籍數據庫的應用、更新與維護。抓好土地登記信息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建設,對增量的土地登記信息及時錄入信息系統,對存量土地登記信息要抓緊數字化。
  16.完成年度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出臺《土地變更調查技術規程》,全面完成2011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更新2011年度全國土地利用遙感影像數據庫和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開展年度土地利用變化情況分析,部署開展2012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拓展變更調查和遙感監測成果應用領域,提高數據監管服務水平。加快推進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探索建立土地調查人員機構管理制度。
  17. 加快推進地籍調查工作。加快推進以保護權益為核心的地籍調查工作,印發《關於推進地籍調查 加強地籍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開展《地籍調查規程》修訂工作,做好《地籍調查規程》出臺後的宣傳培訓等相關工作,印發《關於開展2012年城鎮地籍調查數據更新匯總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2012年城鎮地籍調查工作。
  18 推進國土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建設與應用。完善全國統一的數據架構和更新機制,保持各級數據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形成全國國土資源“一張圖”核心數據庫。進一步完善和拓展部綜合監管平臺,加快綜合監管平臺在國土資源工作各領域、管理各環節中的應用,形成常態化運行機制,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建設與應用的通知》,推進各省國土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建設與應用。
  19.進一步提高地質資料信息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全國統一的地質資料管理系統和共享服務平臺,全面實現對地質資料匯交的網上監管。進一步提高地質資料信息服務的集群化、産業化水平,著力推進四項服務:一是推進數字化服務。加大地質資料數字化力度,加快構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數字化服務體系,積極為重大工程、民生項目提供數字資料産品服務。二是推進地質資料電子閱覽室服務。召開電子閱覽室建設現場會,全面推進電子閱覽室建設。三是推進網絡共享服務。按照分佈式保管,網絡共享服務的思路,建立統一的覆蓋全國的地質資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務平臺。四是推進專題服務。優先開展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確定的整裝勘查區內地質資料數字化、地質資料系列産品集成、鑽孔數據清查和重要鑽孔數據庫建設試點工作等。
  20.紮實開展大規模幹部培訓。開展大規模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培訓和宣傳,加強對換屆後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幹部和公務員隊伍國土資源政策法規教育培訓,在市(地)、縣(市)國土資源局長培訓班開展“雙保工程”專題培訓。向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發放《領導幹部國土資源管理實用手冊》,做好國土資源幹部培訓系列教材的宣傳推廣,抓好教材的學習和運用,推動地方政府更好履行共同責任,提升幹部整體素質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雙保工程”是部省合作,破解“兩難”,推動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臺。2012年行動中,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推動“雙保工程”實施的工作機制,在服務大局、破解困局、完善佈局、優化格局上下功夫,保證各項重點任務目標圓滿完成。
  (一)推動“雙保工程”有效運轉。部“雙保工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明確各項重點任務的牽頭負責單位,建立定期會議制度,加強情況溝通和信息交流,加強檢查和調研工作的統籌整合,加強對地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承擔部“雙保工程”日常協調工作,建立同地方“雙保工程”具體負責部門的溝通聯絡機制。各督察局牽頭,建立與省級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工作協同推動機制,5月、9月分別召開督察區域“雙保工程”推進會,部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參加,檢查督促主體任務完成情況,會商解決工作難題。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雙保工程”的組織領導,根據部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雙保工程”2012年行動實施方案,落實好重點任務。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會同國土資源報社協調駐各地記者站加強2012年行動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地方典型經驗的宣傳。
  (二)加強宣傳,營造有利氛圍。
  組織有關媒體記者對“雙保工程”2011年行動成效顯著單位進行採訪報道,在國土資源報上開闢專欄,報道“雙保工程”動態消息,挖掘和推廣“雙保工程”的新思路、新辦法、新經驗。以訪談、署名文章、通訊報道、新聞通氣會等各種形式,大力宣傳“雙保工程”。充分利用6·25全國“土地日”等重要節點,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加強公眾參與,努力在全社會營造“雙保工程”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跟蹤督導,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部將根據“雙保工程”進展情況,適時部署對主體工作完成情況調研督導,並召開會議指導“雙保工程”順利推進。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雙保工程”不走過場。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于2012年6月20日前形成2012年行動半年工作總結,12月20日前形成年度總結,報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
  2012年年底前組織遴選“雙保工程”成效顯著單位,予以公開通報表揚。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探索建立推動“雙保工程”的激勵機制,將年度任務落實情況作為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獎扣、土地整治資金分配等的重要因素,對成效顯著的地區予以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