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繼續做好企業會計準則
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
財會〔2012〕10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境內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他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鞏固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以下簡稱通用分類標準)實施成果,提高企業會計信息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關於實施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的通知》(財會〔2010〕23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的通知》(財會〔2011〕22號),我部決定2012年在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首批實施企業繼續開展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在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實施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請各有關企業積極落實,認真開展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企業
(一)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企業。
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企業共11家,包括: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移動有限公司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二)實施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的企業。
實施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的企業共3家,包括: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二、實施要求
上述14家企業應當遵循通用分類標準及其指南、《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編報規則》(見《財政部關於地方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的通知》(財會〔2012〕 4號)附件)的相關要求,同時參考《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講解》,編制其2011年度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格式財務報告,按照財政部要求報送。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實施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的企業還應當遵循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及其指南的相關要求。
(一)工作機制。
各實施企業應高度重視實施工作。首次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企業應當成立由企業負責人牽頭的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組,組織協調財務、信息等部門,根據自身信息化工作水平,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加以落實,確保通用分類標準在本企業的順利實施。
(二)企業應用。
XBRL作為全球通用的商業報告數據標準,具有跨平臺,不受應用程序限制等優勢,在企業內部經營管理中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我部鼓勵上述有條件的實施企業積極探索XBRL技術在本企業的試點應用,開發建立與財務報表系統結合的自動化XBRL報送系統。志願開展XBRL應用試點的企業請在2012年6月30日前將試點方案報財政部會計司。我司將選擇部分優秀試點企業的應用經驗,形成典型案例,供後續實施單位參考借鑒。
(三)報送要求。
各實施企業應當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財政部報送XBRL格式財務報告實例文檔和擴展分類標準。財政部將在9月1日至9月15日期間對各企業提交的XBRL格式財務報告進行測試校驗,各實施企業根據測試校驗結果配合修改完善,並於9月30日前完成並最終報送。測試校驗的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法律責任。
對於實施企業報送的XBRL格式財務報告實例文檔,相關單位對其編制的實例文檔免於承擔會計責任,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免於承擔審計責任。
三、其他事項
請各實施企業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通用分類標準、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擴展分類標準實施工作的交流與聯絡,並在5月25日前將聯絡員姓名及聯絡方式報財政部會計司。
各相關單位在實施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聯絡人:財政部會計司準則一處 冷冰 趙金光
聯絡電話:010-68553275 010-68552534(兼傳真)
電子郵件:lengbing@mof.gov.cn,zhaojinguang@mof.gov.cn
財政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