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仲介市場準入的通知
保監仲介〔2012〕693號
各保監局:
為貫徹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保險仲介市場,除保險仲介服務集團公司以及汽車生産、銷售和維修企業、銀行郵政企業、保險公司投資的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以上的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和全國性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的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繼續受理外,暫停其餘所有保險專業仲介機構的設立許可。對本通知發佈之前已經受理的設立申請,繼續按程序辦理。
保監會將儘快修訂《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和《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完善保險仲介市場準入機制,促進保險仲介轉型升級。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