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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1日 08時53分   來源:文化部網站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部
“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規劃》的通知

辦科技發〔2012〕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戰略部署,深入實施《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發揮與增強文化和科技的相互促進作用,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文化部制定了《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部門、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2012年9月12日

 

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規劃
2012年9月12日

  目  錄
  一、形勢與需求
  二、指導原則、發展目標與主要指標
  (一)指導原則
  (二)發展目標
  (三)主要指標
  三、著力加強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一)優化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環境
  (二)加強文化科技創新載體建設
  (三)強化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功能
  (四)發揮科技項目引領帶動作用
  (五)加快文化行業標準規範制定
  (六)匯聚文化科技專業人才隊伍
  四、重點工作任務及領域
  (一)文化科技基礎性工作
  (二)文化藝術資源保護與開發領域
  (三)文化藝術産品創作生産領域
  (四)文化傳播與服務領域
  (五)文化裝備與系統平臺建設
  五、切實保障規劃實施

 

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規劃

  “十二五”時期是促進文化又好又快發展的關鍵階段,也是文化科技發展的重要躍升期。為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戰略部署,深入實施《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發揮與增強文化和科技的相互促進作用、實施科技帶動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特製定《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規劃》。
  一、形勢與需求
  “十一五”時期,文化科技得到較快發展,成為文化發展的重要引擎。貫徹科學思想,文化科技自主創新與集成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實施各級文化科技項目的數量已達百餘項,各地各部門科技研發投入創歷史新高。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有效助推了文化發展,在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産品創作與生産、文化産業、文化遺産保護與利用、對外文化交流以及文化行政管理等方面,文化科技支撐作用大幅提升:一批核心關鍵技術取得突破;文化領域標準制定以及管理填補空白;新興文化業態得到發展。文化科技載體建設取得新進展,輻射與帶動作用不斷增強;全社會文化科技創新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文化資源與科技資源的集成共享機制有了新的突破,一批科技人員和研發力量匯聚到文化行業,鼓勵文化科技創新的社會氛圍初步形成。
  “十二五”時期,文化科技發展呈現新趨勢,文化改革發展提出新要求,我國文化科技發展正處於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與躍升期。面對新的形勢,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文化科技發展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深層次問題。主要表現為:文化科技發展還不能很好滿足國家文化發展的需求,文化科技自主創新意識與能力有待增強,文化科技創新投入嚴重不足。文化事業發展中新技術集成應用較少,文化産業技術研發與創新水平偏低,相關基礎和前沿研究比較薄弱。企業文化科技創新活力和動力亟待加強,産學研用結合不夠緊密,文化科技隊伍建設需要加大力度,高層次創新型文化科技人才匱乏,科技資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自主創新政策落實需要進一步深化。
  加快文化科技發展,是文化繁榮發展的必要支撐,是文化建設的迫切要求,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的戰略任務。推動文化科技創新,將深化對文化自身及文化産業內生動力的認識,將深刻影響文化産品創作生産方式、文化服務傳播傳承方式、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將開闢文化生産力、文化産品供給力的新空間,將創造文化消費新需求。文化科技進步將依賴文化改革發展的強大需求拉動,也必將更加緊密融合與互相推動促進。
  二、指導原則、發展目標及主要指標
  (一)指導原則:
  1.自主創新。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文化科技發展的戰略基點,加大對自主創新的投入,大力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強成果轉化,以創新促發展,增強文化發展核心競爭力。
  2.重點突破。集中力量,優選主題,突破一批具有全局性、戰略性關鍵共性技術,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和市場競爭力的戰略産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支撐文化産業發展。
  3.系統推進。以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為核心,堅持開放合作,匯集各方資源,加強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優化文化科技發展環境,培養複合型文化科技人才隊伍,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文化科技企業,促進文化科技整體水平的提升。
  4.引領發展。充分發揮文化科技的動力和引擎作用,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開發利用民族文化資源,加強技術集成與模式創新,改造傳統文化産業,催生新的文化業態,搶佔文化産業發展的制高點。
  (二)發展目標:
  “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的總體目標是: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基本完備,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競爭力顯著增強,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取得突破性進展,文化行業標準化體系相對完善,文化科技基礎環境條件得到改善,科技資源與文化資源的共享明顯增強,文化與科技融合在深度和廣度上取得實質性推進,有力支撐和引領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的發展。
  (三)主要指標:
  1.重點圍繞傳統文化産業的技術改造和新興文化産業發展,加強技術研發、集成應用和産業化示範,組織實施8-10項國家級科技重點項目。
  2.加強文化科技戰略研究,支持300項左右文化科技基礎科研項目,系統部署150項左右文化領域重要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和集成技術攻關,制定30項左右文化行業技術標準,轉化推廣75項左右先進適用技術。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以項目為帶動,匯集和培養10名左右文化科技領域有重要影響的技術專家,100名左右中青年科技骨幹,凝聚一批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文化科技團隊。
  4.加強基礎環境建設。依託文化單位、科研院所和高校設立3-5個文化與科技研發基地,2-4個文化部重點實驗室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5-8個文化科技創新平臺,重點培育20個文化科技企業,認定20家左右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
  三、著力加強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一)優化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環境。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文化科技宣傳、普及、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支持、參與文化科技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完善文化科技管理體制,積極探索跨部門、跨地區合作新機制,鼓勵各級文化部門與科技部門建立文化科技協調工作機制,支持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文化科技活動,形成有利於文化科技發展的工作管理環境。建立健全各級各類文化科技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文化科技創新服務保障、資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積極協調各級財政部門,不斷增加文化科技財政投入,形成持續穩定的經費支持渠道。重點支持欠發達地區文化科技服務手段創新,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探索建立文化科技發展評價指標,客觀評價文化科技發展速度、水平、潛力和效益,促進文化科技有序、有向、有度發展。
  (二)加強文化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依託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聯合科技主管部門認定一批各具特色的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帶動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産業集群,優化文化産業結構。建設認定一批帶動性強的文化科技創新型領軍企業,結合促進高技術産業和文化産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研究制定促進文化科技企業快速發展的綜合優惠措施。支持建立文化、藝術、技術、管理等方面力量相融合的新型文化科技綜合研究機構和國家文化創新研究中心,持續開展文化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加強資源整合,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文化科技企業,培育建設若干文化科技重點實驗室,開展文化科技關鍵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提高文化領域科技創新能力,促進文化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加強政産學研用緊密結合,構建以技術創新型企業、文化綜合服務運營商及骨幹文化集團為主體的文化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三)強化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功能。面向文化發展需求,加強文化科技與文化建設各領域間的協調合作,在深度與廣度上大力促進文化與科技的結合與融合發展。開展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共性關鍵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支持數字技術、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中的集成應用,提升公共文化産品技術含量和服務效益。研究文化科技與文化産業融合發展的集成技術,積極採用適用技術推動傳統文化産業升級,積極利用高新技術增強與壯大新興文化産業。提高藝術生産裝備水平和科技含量,增強文化演出的創造力、表現力和傳播力。研究文化資源保護開發共享、知識産權保護、文化安全監管、文化誠信評價等文化管理共性技術,提高文化管理科技服務水平。
  (四)發揮科技項目引領帶動作用。加快實施文化科技重大專項,統籌開展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快自主創新步伐,提高文化産品科技含量和市場競爭力。加強文化科技項目頂層設計,建立專家諮詢機制,統籌協調項目組織、實施、管理、推廣、轉化及應用。積極爭取在國家科技計劃和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中部署若干文化領域重大項目並統籌推動實施。大力推進“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強化文化領域前沿技術、關鍵技術研究,集中力量解決一批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引領性的重大科技問題。組織開展“文化部文化科技創新項目”,加強文化科技基礎性研究,持續增強科學研究積累。全面實施“國家文化創新工程”,推動創新成果,尤其是文化科技創新成果的運用與推廣,增強社會各界參與文化創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加快構建有利於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體制機制。
  (五)加快文化行業標準規範制定。推進《文化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2007-2020)》的組織實施,加強涉及文化領域服務、建設、安全、環保、工藝、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各個環節的重要技術標準、服務標準和基礎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充分發揮標準化在文化發展以及公民文化權益保障中的導向和規範作用。切實提高文化領域各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的組織功能,發揮企業在技術標準研製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文化資源特別是文化信息資源的標準化研發與實施進程,促進文化資源整合和共享。重點研究制定文化藝術、動漫遊戲、網絡文化等重點行業技術和服務標準規範,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六)匯聚文化科技專業人才隊伍。以文化科技重點領域的研發為依託,通過實施重大科研項目,引進和培養一批文化科技領軍人才。圍繞文化科技不同發展方向,匯聚各類中青年科技專家,培養特色學科帶頭人和高級技術管理者。依託國家各類人才計劃,注重對高端文化科技人才的引進並給予政策、項目支持,表彰獎勵成就卓著的文化科技工作者。依託高校、科研院所,加強理工學科與人文、藝術學科的交叉融合,支持高校設立文化科技交叉學科與專業,培養文化科技後備人才。加強高水平創新團隊建設,在實施相關文化科技計劃中,加大對優秀創新團隊的引導和支持。
  四、重點工作任務及領域
  (一)文化科技基礎性工作。圍繞文化領域內應急性、培育性、基礎性科研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公益性科研。加快行業應用基礎研究、行業重大公益性技術前期預研;推進文化行業重要技術與服務標準研製;做好文化行業重要基礎數據的蒐集、整理、統計、分析工作;推進文化行業相關計量與檢驗檢測技術等研究的進程;支持文化資源保護開發共享、知識産權保護、文化安全監管、文化誠信評價等文化管理共性技術研究;開展文化領域文化科技軟科學研究。
  (二)文化藝術資源保護與開發領域。推動文化資源數字化、信息化和網絡化進程;創新面向全社會的文化資源公益服務與商業應用的並行互惠經營模式;針對各類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各類藝術表現形式資源積累的需求,利用高新技術建立起文化基礎資源的信息採集、轉換、記錄、保存的應用技術體系;利用高新技術提升對傳統介質資源保護的技術手段;建立各類文化基礎資源信息數據庫;開展針對各類文化基礎資源數字化應用的關鍵技術研究;利用現代信息處理技術形成標準化、可共享的數字文化資源體系;為中華文明在數字化條件下的傳承與創新發展奠定堅實的資源基礎。
  (三)文化藝術産品創作生産領域。綜合利用高新技術,創新各類文化內容和藝術的表現形式和表現手段;豐富文化藝術創作的體裁與手段;增強文化藝術産品的表現力、感染力與時代感;增強動漫與遊戲等電子娛樂體驗的設計與製作技術;催生新的文化産品科技化形態;開展針對提升文藝作品創作、創意協同、內容編排、活動策劃、藝術表現、受眾互動和展演展映展播展覽等效能的關鍵技術研究;開展針對版權保護及協同化服務的集成技術研究。
  (四)文化傳播與服務領域。綜合利用現代高新技術擴大公共文化服務的有效覆蓋與服務效率;統籌推進公共數字文化建設與服務,推進數字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支持重點文化産業圍繞傳播與服務形成系統性、集成性技術解決方案;推進針對互聯網傳播秩序、新興媒體傳播、文藝演出院線、網絡內容生産和服務的新技術新業務的集成應用與集成創新;開展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構建與技術監管所需的新技術開發與集成應用;利用信息技術構建與擴展文化遺産、對外文化交流、知識産權保護、文化貿易等領域傳承傳播服務的新途徑與新渠道,增強國際競爭力。
  (五)文化裝備與系統平臺建設。加快發展文化裝備製造業,以先進技術支撐文化裝備、軟體、系統研製和自主發展。提高演藝業、娛樂業、動漫業、遊戲業、文化旅遊業、藝術品業、工藝美術業、文化會展業、創意設計業、網絡文化業、數字文化服務業等重點産業的技術裝備水平與系統軟體國産化水平;發展面向公共文化服務與傳播渠道建設的文化資源處理裝備、展演展映展播展覽裝備和流動服務裝備與系統平臺;研發面向網絡文化的內容製作、傳輸、消費和監管的模塊化單元産品等重大關鍵技術,提升數字文化技術裝備水平;攻克演藝裝備數控系統、功能設備的核心關鍵技術,實現演藝燈光、音響、舞臺機械與數控系統的協同發展與統籌部署,打造完整演藝裝備産業鏈,大幅提高我國演藝裝備産業的國際競爭力;開發工藝品與工藝美術輔助設計、舞臺虛擬創作與演出綵排、數字內容生産等重大系統平臺;推進各類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平臺運行服務。
  五、切實保障規劃實施
  文化部科技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本規劃。各地方要依據本規劃,結合各自實際,突出各自特色,強化本地方文化科技發展部署,做好與本規劃的銜接,加強重大事項的會商和協調,做好重大任務的分解和落實。各級文化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規劃的貫徹宣傳,做好協調服務和實施指導,調動和增強社會各方面參與的主動性、積極性。要注重加強與貫徹實施《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和《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的銜接部署,重視與文化部各專項規劃以及各地方文化發展規劃的協調,強化規劃對年度計劃執行和重大項目安排的統籌指導。在規劃實施中,要重視開展文化科技發展戰略研究。要加大文化科技宣傳力度,提高文化科技信息服務能力,為文化科技的戰略決策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撐。要在全社會營造鼓勵文化科技創造的良好氛圍,讓蘊藏於人民中的文化科技創新活力得到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