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對口支援
延安大學等6所高等學校的通知
教高函〔2012〕16號
有關省、自治區教育廳,有關高等學校:
為了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加快推進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全面提高中西部地區高等教育質量,為實現中西部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證,經有關省教育行政部門申請並商有關高校,決定由中國人民大學對口支援延安大學;由天津大學對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學;由東南大學對口支援蘭州理工大學;由中央民族大學對口支援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由上海體育學院對口支援西安體育學院;增加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對口支援畢節學院。
請支援高校和受援高校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的意見》(教高〔2010〕1號)的要求,儘快對對口支援的具體內容進行協商,落實對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高等學校對口支援工作,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提供必要經費、政策支持,提高對口支援工作質量和效益。教育部與相關省和支援高校將適時簽訂對口支援工作責任書。
教育部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