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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2日 16時44分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知識産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版權局
關於加強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知發協字〔2013〕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産權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工商局、版權局:
  為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加大陶瓷領域執法監管力度,提升知識産權保護能力,營造促進陶瓷産業健康發展的知識産權保護環境,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保護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陶瓷産業經濟總量不斷增長,生産總量佔全球一半以上,年産值超過7000億元,行業技術水平明顯提升,産業集群化快速發展。同時,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侵權假冒行為多發,嚴重影響産業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對陶瓷産業生産流通和市場秩序予以進一步規範。
  二、明確加強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保護的總體思路和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扣陶瓷産業發展特點,以加強市場知識産權執法監管為前提,以提升産業知識産權保護能力為主線,以及時化解知識産權糾紛為著力點,營造促進陶瓷産業轉型升級的知識産權保護環境。
  三、加大執法監管力度,維護陶瓷産業知識産權市場環境
  (一)加大陶瓷領域行政執法力度。各主要陶瓷産銷區建立健全知識産權執法協作機制,積極開展信息共享、案件會商、執法聯動等工作。各地專利、商標、版權等行政管理部門進一步完善針對陶瓷領域侵權假冒行為的聯合執法磋商機制,強化日常執法巡查和專項整治,加大對跨地區侵權、群體侵權、反復侵權及重案要案的打擊力度,對典型案例進行媒體曝光。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工作宣傳,加大對“12330”、“12315”、“12390”等維權援助熱線的推介力度,營造良好的保護氛圍。
  (二)加強陶瓷市場知識産權規範化管理。探索市場知識産權規範化管理模式,逐步實現市場監管關口前移。開展陶瓷領域知識産權管理規範化市場試點工作,建立統計通報、表彰激勵等工作制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通過行政建議、規勸等多種形式規範知識産權標識的標注方式。探索運用技術手段加強陶瓷商品知識産權保護工作。
  (三)監督市場主辦方履行管理主體責任。指導落實知識産權備案審核、公示查詢、自查自糾、糾紛化解等管理制度。推動實施陶瓷市場知識産權商品公示制度。引導建立陶瓷市場商戶知識産權誠信檔案,開展懲戒獎勵工作,推動將商戶知識産權誠信狀況與攤位租賃等措施挂鉤。鼓勵設立群眾監督崗,組建維權志願者隊伍,形成群防群治局面。
  (四)鼓勵依法及時保護創新成果。加大對日用陶瓷、建築陶瓷、藝術陶瓷等領域的工藝技術、産品設計、知名品牌的保護力度。鼓勵對創新成果依法及時保護,較大幅度地提高陶瓷領域知識産權的數量和質量,為陶瓷産業的轉型升級保駕護航。
  四、加強服務引導,提升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保護能力
  (五)構建陶瓷産業知識産權糾紛快速解決機制。在條件成熟的陶瓷産銷區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健全各類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充分發揮各類協會的作用,組織、協助、參與開展知識産權的申報、糾紛調解、維權援助等工作。綜合運用調解、仲裁、訴訟等多種糾紛解決方式,發揮優勢互補作用,及時有效地化解知識産權糾紛。
  (六)搭建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保護支撐平臺。完善創新知識産權檢索和諮詢服務工作模式,鼓勵圍繞行業共性、關鍵技術開展攻關,協同研發新産品、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裝備。建立健全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信息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産權信息傳播和利用。引導加強對傳統技藝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過程中的知識産權保護。
  (七)推動建立陶瓷産品知識産權鑒定評估機構,提升陶瓷産品的技術鑒定和知識産權司法鑒定水平,提供知識産權侵權界定的專業服務,為刑事執法、司法保護提供支撐。
  (八)促進行業協會加強協調服務。指導行業協會廣泛開展知識産權業務培訓。引導組建行業知識産權聯盟,合作開展知識産權運營。指導開展行業維權,提高聯合應對知識産權糾紛和訴訟的綜合能力。推動制定行業知識産權保護自律公約,提高會員知識産權保護自律意識。引導規範國內外展銷活動,鼓勵編發針對國內外展會、進出口貿易等環節的企業維權指引。指導加強對陶瓷産業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管理與許可使用,加大區域品牌培育力度。
  (九)推動陶瓷企事業單位進一步提升知識産權綜合能力。推動知識産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的實施,指導開展知識産權分析工作,充分利用專利等知識産權文獻信息制定技術創新策略,加大對可替代原料及新能源開發、設備設計製造、工藝路線升級等技術方法的知識産權資源挖掘,防範知識産權風險。支持積極開展知識産權維權打假活動。
  五、加強協調督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
  (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部門要依法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切實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知識産權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建立健全銜接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十一)加強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各部門要切實了解陶瓷産業工作實際,深入基層和一線,解決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陶瓷市場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有關部門適時組織聯合檢查組,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十二)加大保障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門要加大項目資金和政策傾斜力度,加強對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保護及陶瓷市場規範化管理工作的支持。主要陶瓷産銷區制定完善與陶瓷産業知識産權保護需求相適應的地方法規或規章,出臺相應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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