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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8日 16時02分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浙江嘉善縣域科學
發展示範點建設方案的批復

發改地區〔2013〕419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嘉善縣域科學發展示範點建設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浙江嘉善縣域科學發展示範點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建設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建設方案》實施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先行先試,不斷總結發展經驗,把示範點建設同創先爭優常態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全面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著力建設産業轉型升級引領區,著力建設城鄉統籌先行區,著力建設開放合作先導區,著力建設民生幸福新家園,在縣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上努力為長江三角洲地區提供示範。
  三、請浙江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示範點建設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意見和具體方案,推動《建設方案》實施,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將示範點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長三角區域合作協調機制研究部署,協調落實跨區域重大合作項目。《建設方案》實施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設項目按程序報批。
  四、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對示範點建設的指導協調,做好相關專項規劃與本方案的銜接,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我委將加強《建設方案》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開展方案實施情況評估,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實施情況。
  推進示範點建設,事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大局。各有關方面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密切配合,開拓創新,真抓實幹,努力將示範點建設成為縣域科學發展的典範。
  附件:浙江嘉善縣域科學發展示範點建設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