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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27日 10時41分   來源:審計署網站

同江至三亞高速公路廣州繞城公路南段
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結果

(2013年5月27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2年7月至11月,對同江至三亞高速公路廣州繞城公路南段(以下簡稱廣州南二環高速)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重點檢查了項目概算執行、投資控制和工程建設管理等情況。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廣州南二環高速全長49.33公里,批復概算總投資71.14億元,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金額為75.57億元,項目建設單位為廣東省公路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路建設公司)。該項目于2008年6月開工建設,2010年12月建成通車,由公路建設公司南環段分公司運營管理。交工驗收報告表明,該項目工程質量總體合格。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廣東省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廣州南二環高速的建設管理,採取多種措施保障項目如期建成。建設單位能夠較好執行國家政策法規,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優化工程設計,加強施工管理,項目和資金管理總體比較規範。該公路的建成進一步改善了珠江三角洲地區路網結構,促進了國家高速公路主幹網整體效益的發揮,對推動珠江三角洲地區,特別是廣州和佛山兩市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但審計也發現,廣州南二環高速建設中存在多計工程款、招投標不規範、違規分包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公路建設公司在與31家施工、勘查設計、監理和行業主管單位(見附件)結算時,多結算工程價款6635.35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截至2013年3月底,公路建設公司已從工程價款中扣減多結算的5319.02萬元、從施工單位收回62.19萬元,相應調整了決算及交付使用資産價值,其餘1254.14萬元正在收繳中;公路建設公司上級主管單位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交集團)還出臺了《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投資規模控制和造價管理指導意見》等6項規定。
  (二)公路建設公司下屬南二環分公司自行變更魚窩頭互通匝道設計,造成損失160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廣交集團責成公路建設公司嚴格按基建程序進行建設管理,分析原因、吸取教訓,在後續項目建設中嚴格執行《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等規定和內控制度。
  (三)公路建設公司在工程實施中,未將62個電力、通信線路拆遷和部分技術諮詢合同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涉及金額2.53億元。
  (四)公路建設公司對投標單位的資格預審把關不嚴格,使不符合條件的湘潭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參與投標並中標,涉及金額1.17億元。
  (五)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路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貴州橋梁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分包工程,涉及金額1.68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三)、(四)、(五)項問題後,廣交集團要求公路建設公司健全和細化招投標管理制度;公路建設公司正在按要求對招投標方面的問題進行清理整改,並制訂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高速公路諮詢、服務類項目招標工作的規定》等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