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當前安全生産大檢查中
重點加強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
防範工作的緊急通知
教發廳函〔2013〕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今年入夏以來,我國多地發生強降雨引發的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教育系統集中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的通知》(教發函〔2013〕106號),在正在進行的安全生産大檢查中重點加強強降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防範工作,確保2013年秋季正常有序開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受損學校校捨得排查鑒定和維修加固工作。發生洪水等自然災害的地區,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組織專門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開展受損校捨得維修加固工作,嚴禁使用維修加固後仍不能保證安全的校舍,確保師生在安全的校舍開學上課。抓緊開展受損的教育儀器、課桌椅等教學設施設備的清理和維修工作。做好清淤排水工作,保障開學前校園整潔衛生。
二、加強衛生防疫和飲水安全工作。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學校,要加強與當地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聯絡,組織專業力量開展校園消毒、防疫工作,並認真做好飲用水檢查和處理工作,確保飲水安全。
三、科學安排秋季開學時間。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視災情情況,以確保師生安全為前提,妥善安排秋季開學時間。
四、切實做好自然災害的防範工作。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加強與當地氣象、防汛抗旱等部門的溝通,密切關注災情變化,提早做好自然災害應對防範工作。特別是處於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多發地區的學校,要安排專人值守,隨時掌握災情,及早做出預警。
教育部辦公廳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