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的通知
財庫〔2013〕189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採購中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採購中心:
為適應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及對外開放的需要,財政部對《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目錄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的有關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向財政部國庫司政府採購管理一處反饋。聯絡電話:010-68552389。
附件:政府採購品目分類目錄
財政部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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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稿與試行稿比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