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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李宏規談健全衛生立法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1日   來源:經濟日報

    “鋻於目前中國公共衛生體系面臨的嚴峻挑戰、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應從健全衛生立法入手,應對公共健康危機。”這是中國衛生法學會副會長李宏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反復強調的。

    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李宏規長期致力於人口與公共健康事業,曾參與公共衛生立法工作。

    李宏規説,公共健康問題不是一個單純的衛生問題,而是涉及經濟發展、教育、文化、倫理、國家興衰、民族存亡的問題。應對和消除公共健康危機是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內容、任務和目標,是保持社會穩定的“防火墻”和“減震器”。

    他告訴記者,黨和政府歷來重視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益,新中國成立後就提出了包括面向人民大眾、預防為主等內容的衛生工作方針。在衛生法制建設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衛生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目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衛生法律有9部,由國務院發佈或批准發佈的衛生行政法規27部,由衛生部制定發佈的部門規章400余件,衛生部還制定了約1500余個衛生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和政府制定發佈了大量的地方性衛生法規或地方性規章。

    當記者問該如何認識目前我國公共衛生體系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時,李宏規指出,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問題主要集中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公共健康危機的有效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嚴重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等引發的公共衛生事件時有發生。

    二是重大疾病的流行蔓延仍在嚴重地威脅著人民群眾健康,如艾滋病、結核病、血吸蟲病、傳染性肝炎等傳染病,目前還沒有得到有效地遏制;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如惡性腫瘤、高血壓、心腦血管病、糖尿病等日益成為威脅群眾生命的主要“殺手”。

    三是城鄉居民對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低,群眾“看病難”的問題突出。

    此外,衛生法律法規體系還需進一步完善,衛生執法監督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可以説,公共衛生體系是我國可持續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軟肋”,公共健康危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瓶頸”。

    李宏規最後説,我國公共衛生體系仍面對十分嚴峻的挑戰,SARS對全球的危機以及我國公共衛生的現狀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公共健康時刻不能放鬆,尤其是在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的當今時代,各級政府要更加重視公共衛生建設,更加重視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更加重視對社會的管理,要法制先行,依法行政,並且要建立多部門合作和全社會參與的協調機制,建立國際間有效合作方式,以保證整個社會穩定持續健康發展。(許躍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