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首屆東亞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投資與交流研討會”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企業司司長王遠枝在回答記者關於政府採取哪些具體措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時説,國家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全國人大頒布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制定了《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各地區、各部門都出臺了貫徹的配套措施。具體政策措施概括起來有以下八個方面:
1.財政支持。中央財政預算設立中小企業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為中小企業提供財政支持。國家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發展資金。
2.金融支持。中國人民銀行加強信貸政策指導,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加強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調整信貸結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國家採取措施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推動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
3.創業扶持。在有關稅收政策上支持和鼓勵中小企業的創立和發展。對於符合條件的,一定期限內減徵、免徵所得稅,實行稅收優惠。為創業人員提供工商、財稅、融資、勞動用工、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諮詢和信息服務。
4.鼓勵中小企業根據國家利用外資政策,引進國外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創辦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5.技術創新支持。鼓勵中小企業按照市場要求開發新産品,採用先進的技術、生産工藝和設備,提高産品質量,實現技術進步。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及為大企業産品配套的技術改造項目,可以享受貸款貼息政策。
鼓勵中小企業與大專院校、研究機構開展技術合作、開發與交流,促進科技成果産業化,積極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
6.市場開拓的支持。鼓勵和支持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建立原材料供應、生産、銷售等方面的協作關係。政府採購優先安排向中小企業購買商品或者服務。促進中小企業産品出口,推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到境外投資,參與國際貿易,開拓國際市場。
7.社會服務。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鼓勵各類社會仲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企業診斷、信息諮詢、市場營銷、投資融資、貸款擔保、産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諮詢等服務。
8.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國家維護中小企業及其出資人的合法投資,及因投資取得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中小企業財産及其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問反法律、法規向中小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中小企業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有權拒絕和有權舉報、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