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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國有生産要素流動體制基礎推進國有資本流動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4日   來源:經濟日報

    當前,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化,國有企業如何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益,已經成為十分迫切的課題。解決這一難題,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進一步突破傳統體制,優化政策環境,提高國有産權委託代理的有效性,構建國有生産要素流動的體制基礎。

    要使國民經濟具有持續的活力,就必須使佔全社會很高比例的國有生産要素具有充分的流動性。但是,通過流動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必要條件是來自産權的動力和約束機制必須健全。因此,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國有資産管理、監督、運營機制和形成國有資本市場化流動的體制基礎就非常必要。而這又可以通過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三層次的經營性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框架來達到。首先是政府層次。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將行使公共職能的政府部門與行使國家所有權的部門分開,使各自有明確的行政目標和功能定位。其次是國家控股公司和授權經營機構。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兩個層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即國家所有權行使機構與國家控股公司、授權經營機構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國家控股公司、授權經營機構對持股企業實行另一層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最後是公司制企業。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經理層與其他職工之間的委託代理的有效性,形成經理層與職工對目標追求的協同效應。這樣,通過建立有效的國家所有權委託代理關係,一方面使國家所有制由體現為國有企業轉向體現為國有資本;另一方面,通過落實國有産權經營責任和建立可追溯國有産權責任的體制和機制,為國有資本在市場中流動創造體制條件。

    構建國有生産要素流動的體制基礎,需要加快培育完善的市場環境。儘管改革開放後中國在市場體制建設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至今統一的國內市場和有效運行的市場體制仍有待完善。主要的問題有:地區分割、行業壁壘,市場常常被曲解;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實施不同政策,存在所有制歧視;對産權的法律保護存在缺陷,部分産權主體行為短期化、過度投機和不講信用;一些法律法規不統一。只有在競爭中,才能培育出強大的國有企業。而加入WTO對建立規範有效的市場環境有無可比擬的推動作用。

    構建國有生産要素流動的體制基礎,還需要健全社會保障體制,開闢市場退出通道。長期以來我們關注的重點是為企業發展創造條件,而較少考慮為競爭失敗的企業開闢市場退出通道。目前企業退出的最大難點是企業職工安置問題。由於缺乏社會保障的依託,國有企業職工不能流動,即使企業進入低效運行,也不能通過調整勞動力結構和企業重組改變狀況,必須進行源源不斷的輸血,而為此付出的代價是經濟資源配置的低效率、銀行壞賬的迅速增長和財政隱性負債的不斷積累。可見,國有企業職工的不可流動性已經成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結構調整的最大障礙。必須在已有體制基礎上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國有企業改革提供後勤服務。具體來説要做到: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制建設,職工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障實行社會化;將企業辦社會機構陸續從企業轉出,或獨立,或交政府統籌管理;實行職工福利貨幣化,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健全勞動力市場,發展就業服務仲介服務,提供再就業培訓。(黃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