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隊伍是事業成敗的決定因素。加強隊伍建設要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從兩個方面創新,推進兩個轉變。
創新教育機制,使隊伍素質由“單一”向“複合”轉變。要建立考學制度、獎學制度和促學制度,學習成績與津貼發放、評先評優挂鉤,獎優罰劣,獎罰分明,教育培訓與人員使用相結合,做到不培訓不任職、不培訓不提拔、不培訓不上崗。
突出抓好“五類培訓”,力求有的放矢。即政治理論培訓,培育全員過硬的政治素質和優良的作風素質;專業知識培訓,培育全員熟練的業務素質;應用技能培訓,促進業務技能提高;更新知識培訓,分期、分批、分對象組織幹部參加知識更新培訓;繼續教育培訓,鼓勵幹部職工參加各類成人業餘學歷教育和職稱考試。
創新競爭機制,選賢任能由“點將”向“競爭”轉變。搭建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選人用人的平臺,變“相馬”為“賽馬”,讓志者有機會。“賽馬”過程實行“陽光操作”,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等每一程序都體現充分競爭和優勝劣汰。選拔任用凸現“三個雙向”,即雙向選拔,拓寬選人視野,變以前組織上“一雙眼睛”選為現在組織和群眾上下“兩雙眼睛”選;雙向考評,既有群眾當“評委”,又有組織做“裁判”,對競爭勝出者,分別組織群眾測評和組織考察,由群眾代表和局領導成員先後對其德能勤績的表現進行評議,既體現了群眾性、民主性、代表性,又體現了組織意志;雙向監督,對競爭勝出的新提拔人選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體現組織和群眾雙向監督。改變以往人員提拔交流一律由組織一廂情願、一錘定音的做法,充分尊重個人自由選擇,促進人員結構的優化組合和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堅持“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淘汰規則,凡在競標上崗和雙向選擇中落崗落選者自然失去現職崗位。建立以職務任期制、告誡制和解職制“三位一體”的領導幹部激勵和保障機制,對考核中不合格、確實不勝任現職的幹部,實行引咎辭職或免除職務。(張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