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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産權局局長田力普談中國知識産權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8日   來源:新華網

完善知識産權制度,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訪國家知識産權局局長田力普

    新華網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李薇薇)在即將過去的2005年,我國的商標註冊申請量達到58.8萬件,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量分別為11萬件,都位居世界第一位。這些驕人成績的取得,讓人看到我國的知識産權制度對於“創新”的巨大激勵作用。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要建設創新型國家,對於中央在新時期提出的這一重大戰略方向、重大戰略決策,應該如何更好地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制度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中的作用?為此,新華社記者專訪了國家知識産權局局長田力普。

    記者:您認為知識産權對於建設創新型國家有著什麼樣的意義?

    田力普: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建設創新型國家是一個非常英明的決斷。資源型國家的發展模式,我們走不通,因為我們的資源並不很豐富;要走製造型國家的道路,同樣也會出現很多問題。對我們而言,只有建設創新型國家,才是一個科學的、必然的選擇。而要建設創新型國家,就必須要有自主創新,特別是要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

    那麼,什麼是創新?什麼是自主創新?我想簡單地講,自主創新有這樣幾個關鍵的要素:一是屬於自己的;二是創造出來的;三是新的東西。那麼,怎麼樣才能算屬於自己,只有形成自主知識産權;根據什麼創造,根據市場需求;為什麼能獲取利益,因為是新的,是別人沒有的。同時又是市場需要的,是有知識産權保護的。所以説,知識産權是自主創新的基礎和衡量指標,也是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

    記者:我國知識産權制度已經建立了20多年,您如何評價我國知識産權工作所走過的這20年曆程?

    田力普:我國真正建立現代知識産權制度,是在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之後。最近幾年,知識産權才逐漸被全社會和廣大公眾所認識到、所意識到。

    我們國家雖然實行知識産權制度比較晚,但是發展速度非常快。首先,在這20年裏,我們形成了一個適合我國國情並且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完整的知識産權法律體系;其次,我們建立起一個包括知識産權的行政審批、宣傳培訓、仲介服務、學術研究等在內的工作體系;第三建立起一個行政與司法兩條途徑、並行運作的知識産權執法體系。而建立這個體系:英國用了300多年,美國用了200多年,日本用了100多年。近些年來,我國的商標註冊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量都居世界第一位。應該説,儘管我國知識産權制度建立的時間比較短,在知識産權的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等方面可能還存在一些不夠完善的地方,但對於促進科技創新、文化繁榮、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記者:您認為我們在知識産權方面還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

    田力普:應當承認,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不僅在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水平方面存在差距,在知識産權方面也有很多不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以專利為例,首先在數量上,去年我們的發明專利申請量是13萬件。其中一半來自外國的公司,主要是跨國公司。另外的一半來自國內。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個人申請,而我們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特別是我們的企業申請的專利只有60%多一點。其次從質量上看,這麼多年來,本國人、本國企業發明專利申請最集中的領域是中藥、軟飲料、食品和漢字輸入法等。而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則主要集中無線電傳輸、移動通訊、電視系統、計算機應用等高科技領域。此外,據統計,國內擁有自主知識産權核心技術的企業,僅佔大約萬分之三,有99%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有60%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

    因此,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是十分及時和必要的。

    記者:最近,某些互聯網上登載了類似“我國垃圾專利比重超過50%”“問題專利”等消息,這使許多公眾感到很困惑。請您介紹一下這是怎麼回事。

    田力普: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類似“我國垃圾專利比重超過50%”這樣的消息,是嚴重違背事實的。一方面,不能簡單地講“問題專利”等同於“垃圾專利”,二者有本質區別;另一方面,不能將被請求無效的專利中請求成立的(即被無效的)比例(即上述的50%左右),作為“垃圾專利”的比例。因為,被請求無效的專利(每年2000件以內)是所有專利中一個特定的部分,其被無效成立的比例對全部的專利而言不具備普遍性。無效專利的比例達到50%,但是無效專利在總授權專利中所佔的比例卻是非常小的(約為0.2%),同時,被宣告無效的專利中還有一大部分屬於“問題專利”。因此,不能得出我國的“垃圾專利”達到50%的推論。

    所謂“問題專利”,是指在授予專利權後,保護範圍過寬或權利本身仍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專利。而“垃圾專利”,在國內外正式文件和研究報告中都沒有定義。從網上的有關報道分析,“垃圾專利”實際上指的是那些沒有任何創新內容的專利,這些所謂的“垃圾專利”主要集中在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兩個領域。

    因此,互聯網上反映強烈的並不是“問題專利”,而是“垃圾專利”。由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創造高度有限,投入的開發成本也不多,申請的數量較大,如果全部都要進行實質審查,將會花費巨大的社會公共資源。因此,我國的專利制度採取了許多國家通行的做法,即對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領域的專利採用了初步審查的方式。這一方式在節約社會公共資源的同時,難免帶來良莠不齊的可能性。另外,一些地方也存在少數專利申請人利用當地鼓勵專利申請等政策,出於投機目的將現有技術不做任何改進申請了專利,以套取資助等現象。

    為有效避免“垃圾專利”的産生,目前國家知識産權局已啟動專利法第三次修改的準備工作,力求全面解決專利制度中存在的某些突出問題,其中包括改進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查和授權方式,完善實用新型檢索報告制度,另外還加強了指導地方政府完善有關的專利費用資助和獎勵政策的工作,建議將資助重點集中在那些具有高技術含量的發明專利上,杜絕申請人惡意申請套取資助的現象,並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公眾和企業利用無效程序減少“垃圾專利”的危害等。因此,可以説,目前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中出現少量的“垃圾專利”的現象將會得到根本改變。

    記者:當前形勢的發展已經將知識産權工作推向了一個更加重要的位置,下一步我們知識産權工作有何打算?

    田力普:在此方面,我們正在著手幾項重點工作:首先將知識産權戰略作為國家的一個重要發展戰略,服務於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今年這項工作已經啟動。其次是進一步加強政府對知識産權的領導和組織建設,積極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有效的激勵機制,保護和鼓勵發明人、科技人員從事發明創造的積極性。第三是幫助和促進企業開發和實施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創新技術。市場經濟的主體是企業,自主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産權的主體也是企業。“十一五”規劃建議提出的目標,也是落實到企業。因此,企業是搞好知識産權的關鍵。第四,切實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健全知識産權保護體系,加大保護知識産權的執法力度。最後是加強知識産權人才的培養,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産權意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