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船舶檢驗行業管理的重要舉措
交通部職業資格制度領導小組組長、副部長 馮正霖
《註冊驗船師制度暫行規定》近日已由人事部、交通部和農業部聯合頒布,這是交通部在交通行業職業資格體系中建立的第一個責任重大、專業性強、關係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執業資格制度,也是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展的重要標誌。註冊驗船師制度的建立,對加強船舶檢驗行業管理、確保船舶質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全面推進交通部職業資格制度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十五”期間,我國水路客貨運輸生産全面增長,2005年完成水路客運量兩億人次,旅客週轉量67億人公里,比2004年分別增長3.6%和1.3%;完成水路貨運量21億噸,貨物週轉量48058億噸公里,比2004年分別增長12.8%和16%。全國港口貨物吞吐量已由2000年的22億噸,增長到2005年的49.1億噸,五年增長了123%。全國外貿80%以上的貨運量是靠水運完成的。就我國石油進口而言,目前海運量佔總進口量的93%。預計“十一五”及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我國的運輸需求仍將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根據全國科技大會精神和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需要,我國將建造一批技術含量和安全性能要求越來越高的大型油船和液化天然氣船,建立大型油船運輸船隊和運送液化天然氣的專業船隊。同時,隨著旅遊業發展,沿江和沿海地區客運需求日益增長,現有的船舶和運力水平已無法滿足發展的需要,採用新型高速船舶,建立現代化水上高速運輸系統,已成為我國水上客運發展的必然趨勢。因此,我國的造船規模將進一步擴大,造船的科技含量將不斷提高。船舶檢驗工作要在船舶圖紙設計、船舶建造和營運過程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審查和檢驗確定船舶及船用産品的技術條件,保障船舶質量,這對承擔具體檢驗工作的驗船專業技術人員的整體素質、技術水平、數量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我國目前的執業驗船師數量和質量遠遠不能滿足造船業發展的需要,急需造就、儲備一批高素質、高水平和具有很強責任心的職業驗船師。因此,建立註冊驗船師制度是適應船舶檢驗發展需要、加強船舶檢驗行業管理的重要舉措。
首先,註冊驗船師制度改進了驗船師的管理模式,有利於吸納和儲備社會優秀驗船人才。實施註冊驗船師制度,只要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的中國公民,具備了一定的學歷、資歷條件,就可以申請參加相應類別級別的註冊驗船師資格考試,通過考試的,就可以接受聘請,並在申請註冊經批准後,從事相應的船舶檢驗工作,獲得與執業責任相應的勞動報酬。
其次,執業資格制度特有的長效管理機制,有利於保證驗船師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適應造船業不斷發展的需要。註冊驗船師制度對船舶檢驗專業技術人員實行了準入控制和跟蹤管理,不僅把住了人口關,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對執業驗船師進行繼續教育、培訓、監督管理等長效的跟蹤服務機制,促使驗船師自覺不斷更新業務知識、提高技術水平、應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挑戰。
第三,對船舶檢驗機構和驗船師更清晰的責任界定,有利於保證船舶的檢驗質量。《註冊驗船師制度暫行規定》明確要求:“因註冊驗船師檢驗質量事故或相關檢驗結果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造成的經濟捐失,接受檢驗申請單位和承擔檢驗責任的註冊驗船師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這就促使有關檢驗單位和有關檢驗人員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心,提高工作水平。
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奮鬥目標和國家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都對交通部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加強行業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進一步規範交通行業市場,是我們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行職能轉變的首要任務,是加強交通行政能力建設的重要體現。在交通行業關鍵崗位建立並實施職業資格制度,正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逐步與國際接軌,加強對交通行業從業人員管理,保證從業人員基本素質,維護從業秩序,確保交通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
交通部于2003年9月4日正式開展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建設工作,先後啟動了註冊驗船師、註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註冊結構工程師(橋梁工程)、汽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等6個關鍵崗位職業資格制度建設,並開展交通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目前各項工作已取得很大進展。註冊驗船師制度的成功建設,為我們下一步工作的推進積累了經驗,開拓了思路,我們將以註冊驗船師制度的正式啟動為契機,總結經驗,加大力度,勤奮工作,使交通行業職業資格制度建設工作更健康有序地開展,為進一步落實人才強交戰略;實施專業技術人員、技能型人才培養工程,提高各類人才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交通行業人力資源支撐體系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