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新華社2月21日播發的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服務“三農”始終是水利工作的重點所在,建立與社會主義新農村相適應的農村水利保障體系更是水利工作必須著力加強的重點。
中央一號文件已經連續三年鎖定“三農”問題。今年這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清晰地透露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延伸進了農村,飲水安全、農田水利、農村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都將得到進一步加強。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農村水利工作又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財政資金向農村傾斜 農田水利投入力度加大
文件提出,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重點在“多予”上下功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和信貸投放,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建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2006年,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並逐步形成新農村建設穩定的資金來源;要把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重點轉向農村;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部分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都要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作為重要內容,建設標準農田;實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負責,逐步擴大中央和省級小型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規模。
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灌區改造依然是重點
文件提出,要大力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的同時,不斷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大大型排澇泵站技術改造力度,配套建設田間工程。引導農民自願出資出勞,開展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以獎代補、項目補助等辦法給予支持。按照建管並重的原則,逐步把農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礎設施的管護納入國家支持範圍。
文件提出,大力推廣節水技術。加快發展節水灌溉,繼續把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作為農業固定資産投資的重點;切實抓好以小型灌區節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為重點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要大力開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農業技術。積極發展節地、節水、節肥、節藥、節種的節約型農業。農業綜合開發要重點支持糧食主産區改造中低産田和中型灌區節水改造。
飲水安全工程再加速 提倡分質供水
文件提出,要著力加強農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礎設施建設。在鞏固農村飲水解困成果基礎上,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優先解決高氟、高砷、苦鹹、污染水及血吸蟲病區的飲水安全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發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飲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質供水。可從各地實際出發制定村莊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的指導性目錄,重點解決農民在飲水、行路、用電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難,凡符合目錄的項目,可給予資金、實物等方面的引導和扶持。
繼續推行生態與環境保護 建立和完善補償機制
文件提出,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繼續推進生態建設,切實搞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穩定完善政策,培育後續産業,鞏固生態建設成果。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加強荒漠化治理,積極實施石漠化地區和東北黑土區等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電、採礦等企業的環境恢復治理責任機制,從水電、礦産等資源的開發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企業所在地環境的恢復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加大力度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引導和幫助農民切實解決住宅與畜禽圈舍混雜問題,搞好農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農村環境衛生。
推廣清潔能源技術 擴大小水電代燃料試點規模
文件提出,要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在適宜地區積極推廣沼氣、秸稈氣化、小水電、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清潔能源技術。儘快完成農村電網改造的續建配套工程。加強小水電開發規劃和管理,擴大小水電代燃料試點規模。
推行小型農水産權改革 鼓勵發展新型社會化服務組織
文件提出,通過試點、總結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創新鄉鎮事業站所運行機制,精簡機構和人員,5年內鄉鎮機構編制只減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員,確保社會穩定。推行小型農田水利産權制度改革。要鼓勵、引導和支持農村發展各種新型的社會化服務組織。
加強中小河流治理 防止山洪泥石流災害
文件提出,繼續搞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中小河流治理。注重村莊安全建設,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災害對村莊的危害。(中國水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