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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就廉租房五大焦點問題接受採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9日   來源:新華社

拿什麼來保障困難群體住房?

    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杜宇)讓困難群體也能實現自己的安居夢,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拿什麼來保障他們的住房,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

    困難群體居住條件令人心痛

    一間只有幾平方米的昏暗小屋出現在眼前。微弱的陽光從墻上唯一的一扇小窗戶射入,原本狹小的空間被兩張平行擺放的床擠得滿滿噹噹,一些簡單而又破舊的傢具被填放在了剩餘的空隙,真正能容身的也只剩下不足2平方米。四週的墻壁因為潮濕墻皮脫落,不得不用塑料布包裹住四壁。

    這是北京宣武區廣內街道老墻根社區內一戶貧困三口之家居住了二十幾年的地方。

    這戶人家的居住條件只是城市困難群體住房中的一個縮影。由於收入普遍偏低,城市困難群體的住房可以用這三句話來概括:人均居住面積普遍較小,生活設施不配套,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隱患。

    而隨著城鎮化的急速發展,農民工作為新的困難群體,他們的居住條件同樣令人堪憂。

    有這樣一組來自重慶的調查數據,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所租房屋中有46%存在不同程度的陰暗潮濕現象和安全隱患。其中,17%沒有自來水,61%不帶衛生間,57%沒有廚房。

    來自民政部的數據顯示,2005年城鎮低保人數穩定在2200萬左右。這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群體。然而,就住房而言,被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範圍的只有32.9萬戶。

    關注困難群體居住問題,成了社會關注的焦點。有人説,建設中國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困難群體參與社會再分配,享受經濟增長所帶來的福利增加的一種手段,對於穩定社會秩序,縮小貧富差距,體現社會公平都有很大的意義。

    廉租房,能否圓了困難群體安居夢?

    在今年兩會上,不少全國政協委員呼籲加大廉租房制度建設力度,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彭磷基説:“在地價和租金較貴的城市,實行廉租房可以使政府處於主動地位,不僅能夠有效平衡和解決城市困難人群的住房問題,而且能夠大大減少政府的財政負擔,符合效益法則。”

    其實,從1998年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到2003年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已有數年光景。截至2005年底,291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221個城市實施了廉租住房制度,佔地級以上城市的75.9%。

    “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推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取得了初步成效,為改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發揮了重要作用。”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但不可否認的是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部分地區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重視不夠。70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沒有建立穩定的廉租住房資金來源渠道,部分城市財政預算安排資金不足。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小,一些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時得到保障。還有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有122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建立嚴格的申請審批程序。

    這些問題制約著廉租房制度的實施,為更多的困難家庭實現安居夢蒙上了一層陰影。

    中國城鄉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淮表示,建設部點名通報70個尚未實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反映了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就是希望在一個不太長的時間裏,大大提升廉租房在住房保障體系中的地位。

    不少地方已經開始行動起來。重慶宣佈今年將有2000戶以上“雙困家庭”住進廉租住房,主城區“雙困家庭”住房保障面將達到90%以上。武漢市房産部門介紹説,享受2006年補貼的住戶將達到1萬戶,到2007年全市2萬餘戶低保家庭都將領到租房補貼。

    讓困難群體有房住,還要克服多少困難?

    從廉租房制度的實施情況來看,讓每一個困難家庭有房住,還有很多困難亟待克服。

    困難一:資金沒保障。據陳淮介紹,我們原來的財政體系中,關於社會保障一塊重在保吃穿、保就業、保養老,原來沒有把住房保障納入財政預算的科目中,在財政運轉上也還需要有改革和完善的地方。

    而建設部通報的70個沒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的,絕大多數都是貧困地區。中國房地産業協會副會長顧元昌説:“這和他們的財政收入有關係,因為廉租房經費的來源是財政上劃撥的一部分,另外從公積金的增值部分抽一部分,還有就是社會的捐贈,這些欠發達地區,恐怕財力方面比較差一點。”

    困難二:地方政府認識不到位。有專家指出,不少城市經濟欠發達,財力有限可以理解,但這不應該影響地方政府執行國家政策的態度和責任意識。

    在建設部公佈的70個城市中,某些地處相對發達區域的城市也名列其中,這恐怕就不是“財力有限”所能解釋的了。

    陳淮認為,即便我們有100個客觀原因,那為什麼還有別的城市建了呢?最困難群體、最迫切需要救助的群體,應當首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在這一點上我們做得不夠。

    困難三:配套政策不完善。財政、稅收、土地和金融政策,既是現行對困難群體實施保障政策的條件,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這些配套政策對解決困難群體住房的支持力度有限。

    有關專家表示,我國住房消費領域實行的稅費優惠政策,都是針對全社會居民的,尚未建立面向開發建設和面向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因此,需要研究出臺支持低收入家庭購房或租賃住房的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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