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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保險專家就保險業填補農村醫療市場空白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9日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主持人:趙 悅  賈春暉  朱 瑾

      賓:郝演蘇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系主任

            王緒瑾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

            王國軍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係教授

            庹國柱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係教授

    積極探索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改革,是國家有關部門的明確方針。保險業如何填補農村市場這一空白?如何服務於農民看病?近日,人民日報記者採訪了保險業的有關專家。

    農村需求首推醫療保險

    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自2003年推廣以來,在我國發展情況如何?面臨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庹國柱:在我國農村的保險需求中,排在第一位的是醫療保險。2003年,沒有任何醫療保險的農村人口比例為79.1%,中國農村極低的社會健康保障水平,為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同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王國軍: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發展正面臨著兩大難題:其一,保障水平較低。有限的政府投入以及較低的農民收入和迅速增長的醫療需求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少量的農民繳費和昂貴的醫療費用以及較高的發病率使“保大病”的目標在很多地方實際上難以實現,一些地方的合作醫療封頂線很低,只有一兩千元,難以保障農民生大病時的醫療需求。

    其二,管理成本高。在地方衛生部門主管的新型合作醫療中,管理費用消耗一般要佔到總經費的10%以上,有限的資源成為管理者的人頭費,沒有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商業醫療保險在經濟發達的南方農村有一定的市場,但總體而言,微不足道,尚具有巨大的市場空間未能轉化為現實需求。

    大病統籌不讓農民花大錢

    問: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為主,主要是解決農民看大病支付不起費用造成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那麼,會不會導致“小病無保”呢?

    庹國柱:其實,這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到底應該保門診,還是應該保大病住院。一方面,如果一般門診也提供報銷,那麼目前交的錢根本不夠;現在,大病是報銷20%-40%,若報銷門診費用(小病),那麼恐怕連大病都不能得到保障。而且,門診花銷的費用相對較少,農民一般可以負擔起。由於大病花費很多,保大病主要是解決農民花大錢的問題。另一方面,只保大病,不報銷門診,很多農民可能短時間內看不到好處,可能會影響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可以借鑒河南新鄉的做法:採取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相結合的辦法。根據年齡不同,個人賬戶的容量不同,個人賬戶讓農民能及時得到實惠,心理上比較容易接受。

    王國軍:如果把小病小災納入合作醫療,那賠付成本將是無法承受的。一年中,哪家沒有個頭疼感冒,每人每年三十多元錢能夠嗎,又如何監督?何況,這樣做,治大病就沒錢了,合作醫療就失去了意義。需要特別説明的是,疾病預防和傳播健康知識在農村是絕對重要的,它不但是政府最重要的職責之一,也是健康保險需要涵蓋的內容。

    政府應加強支持監督

    問:如今,“新農合”不由衛生部門單獨管理,而是涉及到衛生、農業、財政、扶貧等多個政府部門,那麼在推進過程中,政府應充當什麼角色?

    郝演蘇:政府主要解決的是資金問題,要做的是如何在財政上給予安排。這一切並不是簡單地把農村資金集中在一起。首先,保險是一種互助行為,可以依據法律把需要保障的人的資金集中起來。第二,所有跟農業有關的資金運作,都是由財政來承擔責任的。

    王緒瑾:農村醫療保險可以體現政府對普通收入者的扶持。另外,反哺農業也是保證整個經濟的協調發展的方式,很多發達國家如美國、英國,在工業達到發達程度後,都會以各種優惠政策來反哺農業,農民作為農業的主體,也應該受到關注。我國政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安全性的制度,保證基金不能被濫用;另一方面,在組織機構上,應成立監督機構,加強制度上預防的制衡機制。當然,還要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

    引入商業保險非常必要

    問: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金管理方面,是否有必要引入商業性的保險機制?

    庹國柱:能交給市場做的,儘量交給市場去做。因為市場有成熟的競爭、監督和運作規則,所以更為有效、成本更低。我認為,這是將來的農村醫療保障發展的一個很好的方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雖然只是一种醫療的合作共濟制度,但近似于保險,因此“新農合”的基金最好由保險公司來運作管理,這對該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續性來説比較有利。因為相比之下,衛生部門雖然熟悉衛生醫療管理,但缺乏費率的精算人才和保險運作經驗。而保險公司在全國有龐大的網絡,利用它的技術、機制和方式,可以大大減少運作成本。

    郝演蘇:引入商業性的保險機制是非常必要的,正所謂“契約共濟”。保險公司和政府之間要建立合同關係,明確應該達到什麼樣的指標和狀態,最終可以通過經濟手段來進行規範和約束。而如果完全由政府獨立做,政府一方面在前臺運作,一方面在後臺管理,利益上始終是統一的,容易出現一些問題。社會保障問題應該進行商業管理。政府做出方案,通過招標的方式尋求商業上的出路。商業保險公司能夠代辦,代經營,負經濟責任。

    開發適應農村需求産品

    問:面對農村這個巨大的市場,保險公司應做些什麼?

    王緒瑾:合作保險和商業保險結合併存的模式,可以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保險公司應該開發適應于農村需求的保險産品,基於中國目前的狀況,農村醫療從需求上説購買力低,農村有病不醫的佔了很大比重。所以農村醫療保險應該是低保費低保障的概念。另一方面,要注意農村醫療保險産品的保障程度不能太高,因為保費高了,農民就買不起,要符合特定區域和特定狀況,主要以農村常規疾病方面的産品為主。這樣,購買的人多了就可以符合大眾化的要求。

    王國軍:對保險公司來説,意味著巨大的市場潛力。僅河南省2003年參加合作醫療的25個試點縣(市),農村人口1600多萬人,每人按30元籌資,市場規模就可達到約5億元。全國9億農民,若有5億人參加,則市場規模可以達到150億元。保險公司必須在農村健康保險産品開發方面配置更多的資源,開發適合當地需要的健康保險産品。同時還應和當地“新農合”的主管部門理順關係,在控制風險、獲得利潤的基礎上為地方的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保險業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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