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發展局面複雜 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風險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朱玉、劉奕湛)新華社22日受權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指出,我國人口發展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複雜局面,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的現實風險。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風險主要表現在六方面:一是群眾生育意願與現行生育政策之間仍然存在較大差距。
二是政策內生育水平明顯上升。20世紀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已進入婚育期,形成人口出生的小高峰。同時,享受“雙獨”和部分“單獨”政策的第一代近1億獨生子女也已進入婚育期,這種“雙峰疊加”的局面將持續十幾年。
三是由於多年來低生育水平相對穩定,部分領導同志盲目樂觀、麻痹鬆懈,加之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時期,認識不夠統一,利益調整統籌不夠,使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
四是基層基礎工作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層工作薄弱、管理手段弱化、經費嚴重不足、機構隊伍不穩定,導致工作滑坡,超生現象比較嚴重。
五是特殊人群超生在城鄉同時抬頭。流動人口超生佔違法生育總量的比例較大,黨員幹部和名人、富人超生雖數量不大,但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六是對生育政策的炒作造成一定程度思想混亂。社會上出現所謂“放開二胎”的傳聞,引起群眾的誤解和部分基層同志的疑惑,工作難度進一步加大。
我國積極構建養老服務體系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吳晶、劉奕湛)22日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明確,要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部門的數據顯示,我國人口老齡化呈現出速度快、規模大、“未富先老”等特點。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1.44億人。
人口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説,快速老齡化將對未來社會撫養比、儲蓄率、消費結構及社會保障等産生重大影響。在廣大農村,由於大量青壯年人口流向城市,多數農村地區養老保障體系尚未建立,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更為嚴峻。
此次頒發的決定指出,要制定和落實老齡事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把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點。
決定説,農村要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體和社會共同參與的養老服務機構。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規定提供適當補助。對軍烈屬、鰥寡及其他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按規定給予養老救助。
決定要求,城市要逐步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多層次的城鎮養老保障體系。積極發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知識和經驗密集型服務業,提高養老服務機構在城市規劃中的比重等。
此外,決定還提出,要發揚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積極探索和實施“愛心護理”等工程。探索建立老年服務志願者、照料儲蓄、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制度。大力弘揚子女贍養、家庭養老和鄰里互助的傳統美德。
違法生育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或予以公開揭露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朱玉、周婷玉)“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為,凡違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造成惡劣影響的,可予以公開揭露;是黨員、幹部的,依紀依法從嚴懲處。”這是22日發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的明確要求。
此外,為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體系,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決定還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認真總結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和管理制度,適時修訂或制定有關法律法規。二是堅持執法為民,實行政務公開,尊重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群眾計劃生育合法權益。三是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對違紀違法行政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和實施,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地位,結束了長期以來主要依據政策和地方性法規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歷史。但是,由於部分法律法規適應不了形勢發展變化的需求,一些地方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廣大農村是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難點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周婷玉、吳晶)新華社22日受權發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難點在農村。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村的社會形態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指出,農村人口占我國總人口的大多數,而且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還不高,農村特別是中西部農村生育水平還比較高,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嚴重;同時農村剩餘勞動力近2億,外出務工經商人口規模龐大並在未來20年內有持續增加趨勢,但相應的法律法規又不健全,管理與服務措施滯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青壯年勞動力的大量流失,使我國農村老齡化程度超過城市,2000萬留守兒童的成長環境也同樣令人堪憂。
“做好農村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農村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和分佈等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礎性任務和重要前提。”這位負責人説,充分發揮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系的優勢,實施“新農村新家庭計劃”和“生育關懷行動”,開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及家庭保健等服務,倡導新風尚,培育新農民,爭創新農家,建設新農村,促進農村走“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育文明、生殖健康、生態良好”的發展新路。
決定也明確,要把農村作為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中之重,將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部署,進一步開創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局面。
"十一五"期末全國人口總量控制在13.6億人以內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朱玉、劉奕湛)《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22日發佈。決定指出,“十一五”期末,全國人口總量(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控制在13.6億人以內;到2020年,人口總量控制在14.5億人左右,總和生育率穩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説,我國通過實行改革開放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用不到30年的時間,將總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實現了人口再生産類型的歷史性轉變,創造了社會撫養比較低、勞動力資源充裕、財富積累水平較高的有利時期。
決定指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十一五”期間是實現這一任務的關鍵時期。
決定強調,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黨政第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穩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隊伍不動搖,不斷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體制、機制、手段和方法不動搖。
決定提出,要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堅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與利益導向相結合,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
堅持把人口和計生工作納入中央重大事項督察範圍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周婷玉、吳晶)22日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強調,堅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中央重大事項督察範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每年要將本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向中央作專題報告。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表明,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兩次組織對各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的督察,推動各地切實把中央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各項決策落到實處。
針對新形勢新情況,此次頒發的決定要求,建立健全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策與調控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研究解決重大問題,部署重要任務,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將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人口發展評估體系,完善人口發展和人口安全預警制度,監控人口發展規劃執行情況。
另外,決定還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對黨政領導、責任部門、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分別進行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我國各級財政將增加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投入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周婷玉、魏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22日發佈。決定要求,“十一五”時期各級財政要逐年增加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的投入。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説,考慮到“十五”期間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基數小、欠賬多,法定性、政策性支出缺口較大。因此決定指出,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縣鄉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
為確保“十一五”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決定還明確要求,到2010年,全國人均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在“十五”期末人均10元的基礎上增加到22元,繼續安排“十五”期間已將社會撫養費、鄉(鎮)統籌費納入財政預算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支出人均8元,屆時,各級財政投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達到人均30元。
同時還要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向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投入。積極運用市場機制,採取建立基金、開發險種等方式,吸引國內外資金。
“十一五”時期我國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進入新階段
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記者吳晶、劉奕湛)22日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指出,“十一五”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階段。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説,我國實行計劃生育30多年以來,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嚴格控制人口增長階段;二是穩定低生育水平階段;三是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階段。決定的頒布,標誌著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入了第三個階段。
這位負責人指出,當前,我國人口發展呈現出一些複雜局面。今後十幾年,人口慣性增長勢頭依然強勁,人口素質總體水平不高,出生人口性別比和人口老齡化問題更加突出,流動遷移人口持續增加,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壓力進一步加大,貧困人口結構趨於多元。在人口問題上的任何失誤,都將對經濟社會發展産生難以逆轉的長期影響。
決定提出,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既要堅持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基本經驗,又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思路、內涵和途徑。
決定強調,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先投資於人的全面發展,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分佈,保障人口安全,促進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本強國轉變,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