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不在開發區內也可享低稅率
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記者齊中熙)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將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低稅率優惠擴大到了全國範圍。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凡是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第三十二條還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産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專家指出,今後,開發區跟全國所有地區一樣,只有國家鼓勵發展的産業才能獲得稅收優惠。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將現行企業所得稅以區域優惠為主的格局,轉為以産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
資料顯示,1984年以來,中國先後創辦國家級開發區147個,其中,僅54個面積不到全國萬分之一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實際使用外資佔全國的比重就達到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