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4月29日電(記者王聖志)今年初,安徽省六安市下令關閉城區所有屠宰廠,並對進入城區市場的生豬産品實行市場準入制度,農村所有定點屠宰廠都未能獲得準入,致使農村豬肉無法進城銷售,全市屠宰企業中僅允許招商引資企業西商集團的生豬産品在城區銷售。
為了阻止經營戶銷售農村屠宰廠的豬肉産品,六安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和西商集團雇傭包括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內的所謂“執法隊”參與執法,多次毆打商販,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
政府發文設立“準入制度”
2005年8月,六安市政府招商引進肉類加工企業西商集團。雙方簽署投資協議約定:“市政府在其投産後,關閉城區內其他生豬屠宰廠,確定西商集團為唯一生豬定點屠宰廠,並嚴格肉品市場準入。”
2006年12月6日,西商集團投産。為了兌現諾言,同年12月27日,六安市政府辦公室發文,關閉了六安城區原有的3個合法屠宰廠。
六安市副市長曹國強對此解釋説:“六安市城區原有的屠宰廠設施簡陋陳舊,不符合國家、省的標準,同時存在定點數量多、設置不合理問題。為了讓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儘快提高屠宰標準化、機械化程度,統一市場,市政府招商引進大型機械化屠宰企業西商集團。一個城區有這樣一個大型屠宰廠就足夠了,所以我們關停了其他屠宰廠。”
對此,六安城區原定點屠宰廠職工們感到費解,職工耿勁松説:“城區原3個屠宰廠都是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依法成立的,這些年來未發生一起重大肉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有的屠宰廠生産設施與西商集團一樣,也是採取半自動化生産,經政府審批成立的。為什麼西商集團一開始生産,這些合法經營多年的屠宰廠就不符合標準了呢?政府規範市場,但不能製造壟斷。”
隨後,市政府還發文設立了“準入制度”。 2007年1月,六安市制定的《六安市城區生豬産品流通管理辦法》規定,“對進入本市城區市場的生豬産品實行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對在市城區市場銷售生豬産品的屠宰加工企業,必須向市商務局申請登記備案,經審查報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領導組認定,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資質條件的進行登記備案後方可入市銷售。”
生豬經營戶趙松海等告訴記者,市政府出臺流通辦法4個多月來,對全市所有依法成立的農村定點屠宰廠都不予市場準入審批。農村定點屠宰廠的豬肉進入市區銷售,就會被以“銷售非準入屠宰企業生産的産品”為由,處以罰款。
六安市商務局市場運行科負責人宗翔説:“我們出臺生豬流通管理辦法,主要是為了加強對生豬産品質量安全監督。農村定點屠宰廠之所以沒有獲得市場準入,是因為他們沒有向商務局提出審批要求。”而農村定點屠宰戶們則向記者反映,他們多次向市商務局提出申請,商務局既不受理,也説不出理由。
據六安市金安區食品公司負責人介紹,這個公司從事生豬定點屠宰已有10年,為政府代徵了5000多萬元稅費。現在,市政府強行關閉了公司在市區的兩個屠宰廠,造成60名職工全部下崗,加之退休職工165人無生活保障,企業100多萬元的資産被閒置。他説:“如果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平等競爭,我們被淘汰無怨無悔,但政府採取行政干預製造壟斷,讓我們十分氣憤。政府不能為了扶持一個招商企業而毀滅多個企業!”
是“安全準入”還是“審批准入”
農村定點屠宰戶們反映,《安徽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規定,生豬産品必須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農村定點屠宰廠依法設置, 豬肉都經過嚴格檢疫、票印齊全,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豬肉流通條件,為什麼政府要限制進入城區銷售呢?
宗翔説,流通辦法的制定,主要是依據《安徽省畜産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第25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建立畜産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完善畜産品質量安全認證制度、追溯制度和畜産品市場準入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這説明肉品市場準入制度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六安市裕安區商務局一名負責人氣憤地説,這是對法律斷章取義的歪曲!《安徽省畜産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市場準入是指産品質量的安全準入,並不是規定從農村到市區銷售需要進行準入審批。這些農村定點屠宰廠工商、稅務、檢疫、食品衛生等手續齊全,合法經營多年,産品質量完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為什麼農民能吃的肉,城市居民就不能吃了呢?
一名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的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國家生豬管理條例並沒有規定農村定點屠宰的生豬進入城區銷售還需要審批。只要票印齊全,檢疫合格,就應該允許銷售。説實話,我也認為市政府的規定阻礙了城鄉商品流通。”
生豬經營戶們認為,政府應該讓生豬市場形成公平競爭的環境,合理分配利益資源,而不能讓一家企業壟斷,否則就可能讓壟斷企業産生暴利,侵害消費者權益。
企業“執法隊”橫行市場
農村生豬經營戶們告訴記者,自流通辦法出臺後,他們就不能進入城區銷售了。否則,就會遭到西商集團雇傭人員的毆打和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的處罰。
2月27日,生豬經營戶楊偉像往常一樣,6時從金安區城北屠宰廠批發300多公斤肉,到市金橋花園菜市場賣。
“剛到市場,突然有20多人帶著鐵棒和刀衝進來,砸壞了我的運肉車輛,並對我毆打,強行搶走豬肉。”回想起那次遭遇,楊偉仍感後怕,“我當時以為是遇到搶劫了,就立即打電話報警。事後才知道,他們是西商集團的協管員。這些人把豬肉送到了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第二天,我被以‘銷售非準入屠宰企業生産産品’為由,處以600元罰款。”
“我批發的是定點屠宰廠的肉,檢疫合格、票印齊全,在這裡合法經營了好幾年,從沒有被處罰過。為什麼西商集團一投産,我們都成了非法經營者了呢?”楊偉百思不得其解。
生豬經營戶趙松海告訴記者,3月6日他在城區銷售農村定點屠宰場的豬肉,也遭到西商集團雇傭人員的毆打,並被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以“銷售非準入屠宰企業生産産品”為由,處以1800元罰款。他向記者出示了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的罰款收據。另外多名經營戶也向記者反映了遭西商雇傭人員毆打以及被處罰的遭遇。每次西商雇傭人員在市場上打、搶,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執法人員都尾隨其後,不予制止。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區分局查明,4月18日6時,個體屠宰戶陳茂周、金永賢等4人到百花市場送豬肉,市畜禽屠宰綜合稽查執法大隊3名隊員帶著西商集團聘用的十幾名“執法稽查大隊協管員”,在百花菜市場進行生豬管理稽查。當西商集團雇傭人員對陳茂周等4人送的“非準入銷售豬肉”進行收繳時,遭到陳等拒絕,雙方發生衝突,均有受傷,其中陳茂周背部被西商的協管員連砍3刀,造成輕傷,兇手已被刑拘。
據裕安區分局治安大隊隊長金建民介紹,從此案的調查情況看,市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和西商集團聘用沒有執法資格的人員粗暴管理市場,是導致此案發生的直接原因。參與此案的11名西商集團聘用人員中,有8人被公安機關處理過,有的是刑滿釋放人員以及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他們以“執法稽查大隊協管員”的身份參與執法。今年以來,已發生多起協管員毆打致傷生豬經營戶事件。
為此,夏紅等經營戶將六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六安市畜禽屠宰綜合稽查執法大隊告上法院。據他們的代理律師張春茂介紹,目前,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被告提出和解。被告目前基本認識到處罰依據不足,自願提出退還罰款,撤銷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