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9月2日電(記者 劉文國)貴州新近規定,普通商品房和廉租房的年土地供應量,不得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這種用土地供應的“硬杠杠”來解決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難的舉措,為各地提供了一個借鑒。
在當下紅火的房地産市場中,一個嚴酷的現實是,中高檔商品房供應火爆,中低收入人群渴望的普通住宅或經濟適用房卻寥若晨星,廉租房建設更是欠賬甚多。加之房價連年漲幅較大,相當部分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難。建設部統計,至2006年底,全國城鎮400萬住房困難的低保家庭中,僅有6.7%解決了住房難,而全國尚有1000萬戶家庭人均住房在10平方米以下。
一些地方把經適房和廉租房建設欠賬,歸因于“一地難求”。真的“一地難求”嗎?不是。這些地方的土地資源是有的,只是不肯用在解決中低收入人群身上。而是大量用在了“以地生財”上,用在了“花園”“豪宅”“廣場”的建設上。在這方面,他們的氣魄大得很,態度積極得很。這種房地産建設的嫌貧愛富,也是扭曲的政績觀在作怪,違背了民生為本的執政理念,群眾對此意見很大。
政府對房地産市場的調控,十分重要和有效的手段,是調控土地供應。在當前房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認真落實中央部署,加快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著力解決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難,就要改正一些地方土地供應偏重於中高檔商品房的做法。在用地安排上,對經適房和廉租房建設用地,一要顯著提高比例,二要優先落實用地。
這種“提高”和“優先”,既是補上歷史欠賬,也是今後應當長期堅持的方向。在我們這樣一個中低收入人群佔大多數的發展中國家,以包括用地政策在內的切實措施,認真解決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難,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