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策法規解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7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發展改革委就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問題回答記者問

    12月1日,國務院正式頒布了修訂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負責同志就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圖表:法定節假日制度調整方案有五大特點。新華社發

    問:請您介紹一下此次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的主要背景。

    答:節日和假日是兩個既相互聯絡又有所區別的概念。一般來講,一個國家的節日可能有很多個,但不是所有的節日都能夠成為假日。當一個節日對國家或民族具有重大的歷史背景和深刻的文化內涵、政府和民間安排有重要慶典活動時,才有可能成為國家法定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首先是節日,然後才是假日,是以國家法令的形式確定的全民公共假日。

    目前,世界各國的法定節假日大致可以分成三類:一是政治性節假日,如國慶紀念日、戰爭紀念日等;二是宗教性節假日,如聖誕節、感恩節等;三是傳統節假日,或稱民俗節日,如春節、中秋節等。從總體上看,絕大多數國家的法定節假日主要分配給具有悠久歷史傳統、深厚宗教影響和發生過重大歷史事件的節日和紀念日,同時在時間分佈上比較分散,一個節日通常放一天假,大部分國家一年連續數天集中休假的次數一般不超過一次。

    依據1999年國務院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我國現行國家法定節假日中,一年中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共10天,其中,新年放假1天,春節放假3天,勞動節放假3天,國慶節放假3天。全年法定節假日總天數增加了3天,使人民群眾有了更多的休息時間。同時,有利於方便廣大群眾安排出行活動、刺激消費、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現行法定節假日安排存在以下幾點不足:

    一是傳統文化特色仍顯缺乏。我國是一個有著幾千年曆史的文明古國,長期的歷史積澱已經形成了一批世代相傳、富有中華民族文化特色的傳統節日,但目前我國的法定節假日中只有春節一個傳統節日,清明、端午、中秋、除夕、元宵等傳統節日都沒有列入法定假日。這些傳統節日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和紀念意義,即使不能法定休假,民間也會自發組織一系列活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居民生活與工作的矛盾。

    二是法定節假日安排過於集中。在目前10天法定節假日中,有9天集中安排在春節、“五一”、“十一”三個假期。一般來講,如果一個國家一年中安排多個全民統一放假的長假,容易對其經濟和社會的正常運行産生較大的影響和波動。

    三是存在以法定節假日代替個人假期的傾向。從國際經驗看,居民個人的出行包括休假、旅遊、探親等活動,主要是通過帶薪休假來安排的。由於我國帶薪休假制度沒有全面落實,大多數群眾只能集中選擇在公共假期出行,必然導致交通擁擠、食宿緊張、景區人滿為患等現象的發生,群眾的利益和出行質量也必然受到影響。

    因此,近年來,部分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多次呼籲重視我國現行法定節假日安排存在的問題,建議對現行法定節假日安排進行調整,增加傳統節日為法定節假日,分散法定節假日安排。

    問:請您介紹一下調整方案出臺前你們開展了哪些工作。

    答: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調整和職工休假制度的完善,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關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此,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要求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從國家經濟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調整方案。為此,自2006年以來,我們分階段主要組織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 在前期思路和初步方案形成階段,開展了專題研究,召開了多次座談會聽取意見,還書面徵求相關部門意見,並通過多種方式了解社情民意。

    一是做好基礎性的課題研究。2006年,我們專門成立了研究小組,全面研究我國的節假日制度和休假制度的沿革和現狀,並較為詳細地研究了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日本、韓國、印度、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俄羅斯、澳大利亞、巴西等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和帶薪休假制度。2007年以來,文化部和有關高校就我國傳統節日的內涵和意義展開研究,研究的內容包括我國傳統節日的形成過程、演變歷史、風俗變化、節慶活動等。同時,國家民委還就我國少數民族重大節日及放假情況進行了系統調查。

    二是先後6次召開各類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2006年11月,我們召開專家學者和企業代表座談會,與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國家發改委宏觀院經濟所、國家勞動和保障部社會保險研究所、首都旅遊集團、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首都經貿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的專家學者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等企業的代表研討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問題。2006年11月,我們召開了國家有關部門的座談會,與12個部門和單位研討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問題。2007年3月,我們在東、中、西三個地區分別選擇北京、鄭州、南寧三個城市召開座談會,就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的思路和初步方案聽取地方各界人士意見。2007年7月,我們再次召開部門座談會,共同研究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初步方案,有16個部門的同志參加了會議。

    三是就總體思路和初步方案多次書面徵求相關部門意見。2006年12月、2007年4月和2007年6月,我們先後三次就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的總體思路和初步方案,書面徵求了公安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商務部、文化部、國資委、民航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研究室、國家文物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華企業聯合會等16個部門和單位的意見。

    四是通過網絡和電話等方式調查了解社情民意。2006年12月5日至8日,我們委託新浪網針對我國調整節假日制度和全面建立帶薪休假制度等問題進行了網絡調查。該次調查累計獲得有效答卷105688份,在是否增加傳統節假日,減少“五一”、“十一”放假天數問題上,63.31%的受訪者表示有必要,26.84%主張維持現狀,9.85%認為無所謂。在增加的傳統節日選擇上,中秋節高居榜首,95.73%的受訪者主張中秋節應放假,然後依次是清明節58.31%、元宵節45.62%、端午節43.57%、重陽節12.30%。同時,有部分受訪者建議增加春節放假天數。在強制推行帶薪休假制度問題上,92.89%的受訪者支持,3.09%反對,4.03%表示無所謂。受訪人群包括了國企員工、外資企業員工、私企員工、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或學生等不同人群,且分佈相對均勻。2007年3月,我們委託中國人民大學調查評價中心進行電話調查,共向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長春、西安等六個不同地域的代表性城市進行了2634人次的有效電話隨機訪問。調查結果顯示,65.6%的被調查者認為應減少“五一”、“十一”放假天數,增加傳統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23.6%的被調查者表示不同意,10.7%的被調查者不作選擇;89.8%的被訪者贊成法定節假日總天數增加一天,5.2%的被訪者表示反對,4.9%的被訪者不作選擇;87.5%的被訪者表示支持國家全面推行帶薪休假,5.2%的人不支持,6.8%的人不作選擇。此外,我們還針對農民工利用假期回家探親的問題,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農民工主要集中在春節回家,此外主要集中在農忙季節,“五一”和“十一”期間回家人數較少。

    在認真研究和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我們對初步方案進行了多次修改和調整。

    第二、在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草案)形成後,經報黨中央、國務院同意,我們進一步就方案內容通過多種方式、多條渠道更加廣泛地徵求各方面的意見。

    一是2007年11月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電,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解放軍各總部和各大單位、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在各自所轄地區和單位範圍內,就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有關內容徵求意見。截止到11月16日,全國共有156個地方、部門和單位回復了意見。回復意見中,絕大多數都贊成調整方案的各項內容,也有一些意見表示原則支持並提出有關建議。

    二是2007年11月9日8點至15日24點,我們以“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研究小組”的名義,在人民網、新華網、國家發展改革委網、新浪網、搜狐網等大型網站上就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草案)開展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共獲得約150萬份有效答卷。同時,我們還公佈了聯絡電話、電子郵箱和通信地址,通過多種渠道接收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調查結果顯示,超過80%的網民贊成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即使在爭論較大的將“五一”調整出的2天和新增加的1天用於增加三個傳統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問題上,也有超過60%的網民表示支持。

    在徵求意見和網上調查工作結束後,我們及時對有關意見建議、調查結果進行了匯總整理和研究分析,並將有關情況如實完整地上報了國務院。

    問:此次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的總體思路和原則是什麼?

    答:法定節假日調整和休假制度的完善,是有效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成果的重要舉措。我國的法定節假日調整和帶薪休假制度安排,必須充分尊重大多數公民的意願,充分保障公民的休息權利,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豐富內涵、優化結構、完善制度、提高質量、有利發展、促進和諧”的總體思路,統籌考慮我國現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休假時間總量,統籌考慮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企業的承受能力,統籌考慮中國傳統文化和各民族、各地區的不同特點,建立起既遵循一般規律、又符合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節假日安排制度。此次節假日調整的主要原則是:

    第一,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目前,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屬於發展中國家。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勞動力資源豐富和成本相對較低,將是我國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的優勢條件之一。此次節假日調整後,我國法定節假日和週末休息日已經達到115.3天,如加上職工帶薪年休假,一年中平均休假時間超過了三分之一,同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這樣的休假安排與我國目前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是基本適應的。

    第二,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要有利於傳承民族傳統文化。清明、端午、中秋等節日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和深厚的歷史背景,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將這些傳統節日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有利於弘揚和傳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發掘傳統文化的豐富內涵,擴大中國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增強全世界華人的凝聚力;有利於人民群眾開展各種與節日主題內容相符的活動,如清明節掃墓、祭祀祖先,端午節的賽龍舟、嘗粽子,中秋節人相聚、賞明月、品月餅等。

    第三,國家法定節假日在時間分佈上要相對分散。實踐證明,節假日安排過於集中,不可避免地會對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産生較大衝擊,特別是對公路、鐵路、民航、商業、旅遊以及文化和自然遺産地保護等多個行業領域的經營管理的影響尤為突出。從國際經驗看,適當分散法定節假日密度,有利於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所以,此次將“五一”國際勞動節調減的兩天假期和新增的一天假期分配給清明、端午、中秋三個傳統節日,使我國法定節假日在時間上的分佈更加合理。

    第四,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要與完善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相結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長期保持快速增長,廣大人民群眾在物質生活不斷改善的基礎上,對精神生活的追求也在不斷提高,多種形式的休閒活動已經成為大多數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遊等休閒需求,保障廣大職工的基本休息權益,提高服務質量,促進我國旅遊等休閒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就必須在合理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的同時,加快推進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建設,以便使廣大群眾有更多的假期來安排這些活動。

    問:我國傳統節日很多,為什麼只選擇將清明、端午、中秋新增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答:此次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在增加傳統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問題上,我們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一是傳統節日應是全民性的節日,二是傳統節日要有較為豐富的民俗活動,三是要綜合考慮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的限定。

    清明、端午、中秋等節日都是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深厚的文化內涵和豐富的民俗活動併為廣大人民群眾普遍重視的傳統節日。清明節既是人民祭奠祖先、緬懷先人的宗親節日,又是一個遠足踏青、親近自然、催護新生的春季儀式,是中華兒女共同認祖歸宗的重要節日,是一條維繫海內外華人思想情感的文化紐帶。端午節既有迎接炎夏,預防疾病的意義和插艾草、熏香等習俗,又有祭祀偉大愛國詩人屈原的意義和吃粽子、賽龍舟等習俗,有利於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中秋節,人們將月圓與團圓聯絡起來,親友團聚成為中秋節最重要的主題,象徵團圓的月餅則是中秋節最重要的禮品。因為清明、端午、中秋這些節日具有豐富文化內涵和民俗活動,又是全民性節日,在中國傳統節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們在經專家充分論證和廣泛徵詢各方面意見後,選擇將這幾個節日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

    同時,也有很多群眾和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將除夕也列為法定節假日。其主要理由是,除夕是農曆年的最後一天,是廣大民眾特別看重的全家團聚、辭舊迎新的傳統節日,同時還有貼桃符、貼福字、貼對聯、包餃子、放鞭炮、守歲祈福等豐富的節俗活動。考慮到除夕這一節日的重要性,同時也考慮到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的限制,我們在專家充分論證和廣泛徵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將春節放假起始時間調整為除夕。

    問:請您介紹一下最近在網上開展問卷調查的結果。

    答:今年11月9日至15日,我們委託新華網、人民網、國家發展改革委網、新浪網、搜狐網,就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有關內容開展網上問卷調查。11月15日24時,網上問卷調查結束。我們將有效答卷匯總後,情況如下:

    1、對於將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由10天增加到11天的問題,總投票1497319張,其中,支持1243058張,佔83.02%;反對134768張,佔9.00%;無所謂119493張,佔7.98%。

    2、對於將“五一”國際勞動節調整出的2天和新增加的1天用於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個傳統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問題,總投票1499337張,其中,支持931242張,佔62.11%;反對441860張,佔29.47%;無所謂126235張,佔8.42%。

    3、對於保留“十一”國慶節和春節兩個黃金周的問題,總投票1488172張,其中,支持1138311張,佔76.49%;反對196188張,佔13.18%;無所謂153673張,佔10.33%。

    4、對於將春節放假的起始時間由農曆年正月初一調整為除夕(大年三十)的問題,總投票1491956張,其中,支持1119533張,佔75.04%;反對214822張,佔14.40%;無所謂157601張,佔10.56%。

    5、對於調整前後週末形成元旦、清明、國際勞動節、端午、中秋5個連休三天的“小長假”的問題,總投票1489439張,其中,支持1050162張,佔70.51%;反對250461張,佔16.82%;無所謂188816張,佔12.68%。

    6、對於國家全面推行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的問題,總投票1497050張,其中,支持1256724張,佔83.95%;反對124722張,佔8.33%;無所謂115604張,佔7.72%。

    7、職業分佈,總投票1612510張,其中,國企員工344770張,佔21.38%;外企員工156137張,佔9.68%;私企員工315943張,佔19.59%;公務員199598張,佔12.38%;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34912張,佔20.77%;其他261150張,佔16.20%。

    在徵求意見期間,社會各界對此次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十分關注,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有的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表意見和建議,有的還直接給我們打電話、寄信、發電子郵件。

    大多數意見認為,對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進行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將部分重要的傳統節日增設為國家法定假日,將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優秀傳統民族文化的傳承,有利於增強民族凝聚力,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節假日調整後形成五個長週末和兩個黃金周,以及全面建立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將使廣大城鄉居民旅遊和消費有更多的時間選擇、分佈更加均勻,有利於提高廣大群眾的出行質量,有利於商場、飯店、車船公司的日常經營安排,也有利於景區資源保護。同時,也有一部分群眾對調整方案提出了不同意見。無論支持的意見還是其他不同的意見,我們都很重視,及時作了匯總和研究分析。

    問:從徵求意見的結果看,一些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主要集中在哪幾個方面,你們是如何考慮的?

    答:從此次徵求意見的結果看,在大多數群眾支持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的同時,一部分群眾也對調整方案提出了不同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建議在保持“五一”放假天數不變的同時,增加傳統節假日為法定假日;二是適當增加春節放假天數;三是還有少數意見建議將元宵節、重陽節等增設為法定假日。這些問題集中起來看,主要是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希望獲得更多假期的願望,對此,我們充分理解。在現實生活中,凡是涉及所有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政策,大都不可能做到讓大家意見完全一致,因為不同的社會成員都有著自身的利益角度。

    我們認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問題上,首先要尊重大多數社會成員的意見。從這次地方和部門返回的意見以及網絡問卷調查情況看,總體上有超過3/4的意見贊成和支持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即使在爭論較大的調整“五一”假期問題上也有超過60%網民表示支持。既然節假日調整不可能做到讓所有人都滿意,就應該尊重社會大多數人的意見。

    其次,對於一些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進行具體分析。關於調減“五一”假期問題。從反饋的意見看,之所以社會部分輿論對取消“五一”黃金周反應較強烈,主要是擔心《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得不到有效落實,減少現有長假將影響長途旅遊、探親等活動,同時導致“十一”和春節假期更加擁擠。我們認為,《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正式出臺後,要在全社會得到普遍實施可能需要一個過程。我們相信,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會落實好職工的帶薪休假制度。

    關於增加春節法定放假天數問題。提出此問題的理由,主要是部分民眾希望在傳統民族大節多放假,還有就是因為部分單位在實際執行中已不強制要求除夕這一天上班,而使一些職工感覺春節長假減少了一天。我們認為,目前春節法定放假三天是合適的,前移一天體現了大多數群眾的願望,一些單位除夕自行安排放假,不能代表政府的規定。

    當然,元宵節、重陽節也是重要的民族傳統節日,有一部分意見建議將其也設立為國家法定節日,對此我們也進行了認真研究。考慮到目前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不宜再增加,而元宵節距離春節較近,中秋節雖然也與國慶節相鄰,但相比之下中秋節影響更大,因此此次暫不將元宵節增設為法定假日。重陽節是我國重要的敬老愛老的傳統節日,很多地方也稱重陽節為“老人節”,應當受到重視,但考慮到放假總水平的限制和民意調查的結果,此次暫沒有將重陽節增設為法定節假日。

    有個別意見認為此次增加的傳統節日沒有考慮少數民族節日,我要特別強調,這是一個誤解。此次調整國家法定節假日主要是從全國範圍來考慮的。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保護少數民族文化傳統,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少數民族傳統節日有著一定的地域性,主要紀念活動都在少數民族聚居地舉行,為此,修訂前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都作了專門規定:“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少數民族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員,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之外,目前全國約有38個少數民族節日由當地政府或人大做出了放假規定。

    問:請您談一談在節假日調整後還需加強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一是要繼續加強宣傳解釋。從此次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情況看,還有一部分群眾對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及相關休假制度還不理解或存在一定的顧慮。因此,在新的法定節假日安排正式頒布後,媒體和專家對其目的和積極意義還要加強正確解讀,引導公眾,統一認識。同時,我們也希望廣大群眾從全局的角度、從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角度來理解和支持此次節假日調整工作。

    二是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法定節假日是國家為全體公民安排的假期,相關規定應當得到切實執行,有效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落實好職工帶薪年休假是新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順利施行的重要保障。因此,《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同步出臺後,有關部門將研究出臺更具體的實施細則,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使廣大職工的基本休假權利得到保障。

    三是加強組織協調工作。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式調整之後,將會出現法定節假日與週末連休三天的小長假、黃金周和職工個人帶薪休假並存的新局面,各地、各部門都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針對人們出行的新變化,儘早開展相關預案的研究準備工作,確保節假日安全、和諧的氛圍。 

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作如下修改:將第二條修改為:“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此外,對個別條文的文字作了修改。本決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訂,重新公佈。

四大原則指導法定節假日調整 三項措施保證實施

    新華社北京12月16日電(記者張毅、周英峰)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16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此次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貫徹了“豐富內涵、優化結構、完善制度、提高質量、有利發展、促進和諧”的總體思路,遵循了節假日調整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有利於傳承民族傳統文化、時間分佈上要相對分散和與完善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相結合四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