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關於做好2008年農業保險工作保障
農業和糧食生産穩定發展的指導意見》解讀
問:中國保監會制定《關於做好2008年農業保險工作保障農業和糧食生産穩定發展的指導意見》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中國保監會為了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全國農業和糧食生産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財政各項保費補貼政策,發揮政策杠桿作用,促進農業保險發展,做好2008年農業保險工作,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在農業抗災減災以及災後恢復重建中的作用,調動和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農業和糧食生産發展,研究制定了《關於做好2008年農業保險工作保障農業和糧食生産穩定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問:2007年我國農業保險開展情況如何?主要有那些特點?
答:近幾年以來,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飛速發展,年均增長率超過120%,特別是2007年,農業保險規模不斷壯大,服務領域逐步拓寬,各項試點穩步推進,在防範抵禦農業風險、促進農民增收、維護農村穩定、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業務快速發展,服務面迅速擴大。截至2007年底,農業保險已覆蓋全國所有省(市、自治區)。農作物承保面積達到2.31億畝,承保大小牲畜達到5771.39萬頭(只),家禽3.25億羽(只)。農業保險覆蓋全國4980.85萬(戶次)農戶,保險金額達到1126億元;保費收入達到51.84億元,同比增長514.95%,其中,種植業保險實現保費收入32.15億元,同比增長328.67%;養殖業保險保費收入19.69億元,同比增長2017.2%。
二是能繁母豬保險迅速推進。《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産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下發後,保監會迅速部署相關工作,指導各保險公司與畜牧獸醫部門加強合作,共同促進生豬防疫工作;組織開發新的保險條款,將所有疫病(疾病)、自然災害、意外事件和政府撲殺納入賠償責任;要求保險公司通過發放宣傳冊、招貼畫和鄉村電臺、廣播等形式,廣泛宣傳國家支農惠農政策。截至2008年3月28日,全國共承保能繁母豬3717.1萬頭,提供風險保障374.7億元。能繁母豬保險覆蓋面突破80%,成為發展速度最快的農業保險險種。
三是涉農保險産品更加豐富。保險公司因地制宜創新農業保險産品,除主要糧食作物保險外,還開展了林木、油菜、香蕉、煙葉等特色作物保險,及農産品價格、農産品質量和天氣氣象指數保險等,涉及糧食作物、經濟作物、蔬菜園藝、生豬、家禽、水産養殖等多個領域。
四是中央財政首次投入保費補貼。2007年,中央財政首次對大豆、玉米、小麥、水稻、棉花、能繁母豬等6個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進行保費補貼。在6個試點省區承保面積達到1.48億畝,佔試點省份播種面積的43.88%,保險金額344.29億元。
五是農業保險作用日益凸顯。農業保險在應對極端天氣變化、推動農民迅速恢復生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如2007年10月7日,颱風“羅莎”正面登陸浙江,導致余杭區超過二成水稻嚴重受災,為幫助農民儘快補種,保險公司迅速賠付1060萬元,積極挽救了農業生産。2008年1月份發生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的雨雪冰凍災害,導致大量生豬凍死,目前保險公司已賠款7744.4萬元,涉及7.3萬頭能繁母豬,為災後生豬生産的儘快恢復發揮了積極作用。
六是農業防災防損體系建設不斷加強。在做好保險理賠服務的同時,保險業充分發揮保險防災防損功能,提升全社會防災抗災能力。
七是政策性農業保險服務網絡初具規模。經過幾年的發展,我國已形成以中國人保、中華聯合兩家全國性保險公司,黑龍江陽光、吉林安華、上海安信和安徽國元等4家專業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為主體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體系;逐步探索了政府與保險公司共擔風險的聯辦模式,政府承擔風險、保險公司代為經營的代辦模式和政府政策支持下的保險公司自營等不同經營模式。
問:2008年農業保險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什麼?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2008年,財政部下發了《中央財政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和《中央財政養殖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為此,農業保險工作要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願”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中央財政安排的保費補貼規模、做好協調地方財政配套補貼,實現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的工作目標。
(一)努力擴大承保覆蓋面,為更多農戶提供農業保險風險保障。一是要以中央和地方財政不斷加大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為契機,大力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深入發展,進一步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二是要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輻射力和帶動力,在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的同時,大力推動生豬保險、經濟類農作物保險,積極為規模化養殖戶、龍頭企業及具有地方特色農業服務,延伸保險服務領域,不斷滿足農業和糧食生産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增強農業和糧食生産抗禦災害的能力。
(二)認真研究保險責任範圍,提供涵蓋農業和糧食生産需要的風險保障。各保險公司要深入研究農民需求,開發適合農業和糧食生産的保險産品,使保險責任範圍涵蓋農業和糧食生産的全過程。一是要進一步完善和細化農業和糧食生産保險責任,將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病蟲害和疫病等風險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二是要在有條件的地區,積極研究探索開發保價格、保收入的農業保險産品。三是要探索開發涉農貸款的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協助解決種養兩業農民“貸款難”問題。四是要探索開發農産品信用保險,協助化解農産品銷售環節面臨的各種收匯風險。
(三)認真研究可承保農産品種,為多元化農村經濟提供保險服務。一是要做好中央財政支持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種植業方面要做好小麥、水稻、玉米、棉花、以及大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的保險工作;養殖業方面要在繼續做好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同時,積極推進奶牛保險工作。二是要積極開展地方政府確定的補貼農産品種保險,為地方特色經濟作物提供保險服務。
(四)認真抓好重點區域、重點險種的承保,確保農業保險工作取得實效。抓糧食主産區和畜牧業大省做好農業保險工作,是保險業迅速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積極做好支農工作的重要途徑。在2007年吉林、內蒙古、江蘇、湖南、四川、新疆6省的基礎上,重點在糧食主産區積極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能繁母豬保險要在落實“應保盡保”工作的基礎上,做好2008年的續保工作,並對補欄的能繁母豬及時做好保險工作;奶牛保險要以産奶大省為重點,及時做好承保工作。
問:2008年將通過開展哪些工作來進一步提升農業保險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答:2008年將從五個方面進一步提升農業保險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一)加強農業保險服務網絡建設。各保險公司可在有條件的鄉鎮建立營銷服務部,或者通過有效整合現有的社會資源等方式,建立起有效的農業保險服務網絡,切實將農業保險的服務關口前移到涉農的第一線,使農民在防疫諮詢、投保服務、災後理賠時能夠第一時間得到保險服務。
(二)加大對農業保險業務的政策傾斜力度。各保險公司要針對農業保險的業務特點,制定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的內部政策,建立健全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切實調動基層員工的積極性,切實調動社會各方面的資源,全面促進農業保險的發展。
在人力上,要向農業保險業務一線傾斜,向糧食主産區和畜牧業大省傾斜,要調配農業保險業務水平高、熟悉農業生産、氣象服務的人員做好農業保險工作。
在物力上,要結合各地的區域特點,配備農業保險發展亟需的交通、通訊工具,提供相關後勤物品的保障。
在資金上,要保證農業保險賠付資金的預付和賠付,要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賬,切實發揮農業保險的補償作用。
(三)建立規範的理賠服務流程。各保險公司要以提高理賠服務質量為核心,創新服務方式,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理賠服務。要制定規範的承保、核保、查勘、定損和理賠流程,並在主要營業場所公示。要明確理賠時限,簡化理賠手續。各保險公司應在承保前,隨同産品備案文件,將農業保險産品理賠時限、理賠標準和流程一併備案,使用現有産品的要及時補報。
(四)加大防災防損投入。各保險公司要充分發揮防災防損費用的積極作用,在現有財務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有效使用,以提高農業的防災減災能力。
(五)加快農業保險人才隊伍建設。農業保險涉及面廣,必須不斷加快農業保險人才隊伍的建設。要吸收懂保險、懂農業、懂氣象、懂動植物病蟲害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尤其是懂多種學科的專業化複合型人才加入到保險業隊伍;要通過直接組建農業保險人才隊伍和借用、整合外部人力資源相結合的方式,儘快加強農業保險人才隊伍的建設;要通過加強對保險公司現有人員的培訓,迅速提高農業保險人才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問:防範農業保險風險,加強風險管理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答:(一)要綜合考慮多種風險因素,科學合理地對農業保險産品進行定價。各保險公司在開發農業保險産品時,不僅要考慮農民的承受能力、財政的補貼能力,更要考慮到費率要與承擔的風險責任相匹配;不僅要考慮一般的農業凈損失率和必需的經營費用率,還要考慮到應對極端天氣引發的巨災損失,以及轉移風險所必須的費用成本;不僅要從農業、氣象、防疫等多個部門獲取長期的農業生産和災害發生情況,還要充分運用保險精算等專業技術手段進行科學分析測算,制定合理的費率水平,逐步探索農險産品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
(二)加強承保標的的風險管理。各保險公司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承保標的的風險管理。要加強與氣象部門合作,採取直接有效的方式,及時將氣象對農業生産的影響及對策轉達給投保農戶,鼓勵和動員農戶參與防災防損工作;要加強與畜牧部門和動物防疫部門的合作,將承保標的確認與動物防疫工作有機結合,提高承保質量,防範道德風險。
(三)要進一步加強巨災風險管理。要積極利用保險手段科學管理農業保險的巨災風險。要建立巨災風險應對機制,分散和轉移巨災風險,提高農業保險抵禦洪澇、乾旱、颱風、雪災以及重大疫情等巨災風險的能力,確保對受災農戶的賠付能力。
各保險公司應在制定承保方案時,應將風險分散方案作為其中不可分割的重要內容。各保險公司應科學分析自身的風險承擔情況,並根據本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科學安排相應的風險分散方案。再保險公司應加強與直保公司的合作,在承保前積極幫助直保公司共同分析農業保險風險,積極提出直保、再保“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風險分散方案。
(四)要切實控製成本支出水平。農業保險點多、面廣,承保標的較為分散,承保難度較大,承保成本較高。各保險公司應切實加強成本控制,通過不斷擴大承保覆蓋面、創新承保方式等多種手段,有效降低成本支出水平,不斷降低經營費用率,從而切實降低農民的負擔水平。
(五)要做到農業保險單獨核算。各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農業保險業務的單獨核算工作,要結合自身實際,完善信息系統,制定具體的核算制度和實施辦法。要對農業保險業務按承保類別設定單獨險種代碼,在承保、理賠、財務、再保等管理系統中實現單獨記錄和處理,並定期對財務系統與業務系統中的數據進行校驗,確保業務系統數據與財務系統數據的一致性。要按照《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保監發〔2006〕90號)有關要求,準確認定各項收入和費用的歸屬對象,不得隨意分攤費用,不得在經營費用中列支賠款性支出,也不得在賠款性支出中列支經營費用。要通過單獨核算,真實反映各類農業保險的經營成果和損失賠付情況,以幫助各相關部門準確把握農業風險狀況,及時調整農業保險相關政策。
關於印發《關於做好2008年農業保險工作 保障農業和糧食生産穩定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