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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24日   來源:銀監會網站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實施
《商業銀行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驗證指引》答記者問

    近日,銀監會發佈《商業銀行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驗證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麼要發佈《指引》?

    答:目前,我國第一批實施新資本協議的銀行和自願實施新資本協議的銀行已基本完成主要計量模型的開發工作,風險管理技術發生重大改變,模型結果已廣泛應用於授信審批、貸款定價、準備金計提、監管資本計量等方面,但在模型驗證方面還存在差距,亟需就驗證工作的範圍、要求、職責和內容予以規範,指導商業銀行建立較為完善的驗證體系,增強高級計量方法的穩健性和可靠性,改進高級計量方法的風險預測能力。《指引》以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相關要求為基礎,充分借鑒巴塞爾委員會及其他國家和地區在危機應對中的經驗教訓,充分考慮了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實際,明確並細化了商業銀行建立驗證體系應達到的標準,為商業銀行建立有效的驗證體系提供了明確的標桿。

    問:《指引》中驗證的範疇有哪些?將操作風險驗證納入到《指引》中是處於什麼考慮?

    答:《指引》對驗證範疇進行了明晰,涵蓋所有與資本計量有關的高級方法及支持體系,強調了對計量模型及支持模型應用體系的驗證,涵蓋了信用風險內部評級體系、市場風險內部模型法及支持體系,並且把操作風險高級計量法及支持體系的驗證納入進來。目前我國大型商業銀行在操作風險損失數據積累和定量技術方面才剛起步,但已有部分大型銀行表示在實施新資本協議之後的3-5年裏,操作風險資本計量從標準法逐步向高級法過渡。因此,在《指引》中把操作風險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驗證納進來不僅是結構上完整性的需要,更是一種前瞻性的考慮,有助於提高操作風險資本計量的風險敏感性,已成為一些大型國際銀行的主要計量方法。但考慮到高級計量法目前的發展狀況,《指引》對高級計量方法的驗證盡可能明確管理、程序方面的要求,而較少涉及技術方法等細節性的東西,以便為未來隨著高級計量方法的演進為驗證方法的發展留下空間。

    問:為什麼要強調驗證工作的獨立性?

    答:負責模型設計的部門和驗證主體必須有高度的獨立性,若兩者不獨立,則可能會造成模型驗證主體對模型設計的驗證不客觀公正,無法起到通過驗證來增強高級計量方法的穩健可靠並建立糾正機制促進方法和體系持續改進的目標。因此,本《指引》第二十四條嚴格規定了驗證主體職責設定的獨立性要求,投産前全面驗證工作的執行主體應與模型設計開發主體保持獨立,定期持續監控的執行主體應與政策制定主體、模型應用主體保持獨立,對投産後全面驗證的獨立性要求最高,應與模型設計開發主體、政策制定主體和模型應用主體均保持獨立。

    問:《指引》的發佈會對商業銀行資本計提及資本充足率有什麼影響?

    答:《指引》旨在指導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的驗證體系,通過對商業銀行內部資本計量模型及支持體系進行驗證確保其達到監管最低要求,增強高級計量方法的穩健性和可靠性。《指引》的發佈不會對商業銀行資本計提及資本充足率産生影響。

    問:《指引》發佈後,商業銀行各層面應該做好哪些工作?

    答:商業銀行應按照《指引》要求儘快建立起驗證體系。董事會及其授權委員會應對本行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的體系框架和特點有概括性了解並確保有足夠資源獨立、有效地開展驗證工作。高級管理層應深入了解本行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的體系框架和特點,了解影響計量模型的主要風險因素;組織制定驗證相關政策並開展相關工作;清楚了解現有資本計量高級方法存在的問題及對日常運行的影響;負責審批重大修改或重新開發建議,向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彙報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的修改情況。其他驗證主體應切實履行職責,儘快建立起完善的驗證體系,以增強高級計量方法的穩健性和可靠性,並建立糾正機制,改進高級計量方法的風險預測能力,促進方法和體系的持續改進。 

文件鏈結:《商業銀行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驗證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