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9日15時,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和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巡視員王繼德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修訂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條例 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與網友在線交流。
[主持人]增值稅立法已列入本屆人大常委會一類立法項目,那麼此次條例修訂和增值稅立法工作有什麼關係?
[鄭建新]稅法作為一種“侵權法”,是根據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稅收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原則上都要通過法律形式頒布。我國現在稅收的立法層級還比較低,我們目前只有稅收徵管法、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是以法律的形式出現的,其他的都還是國務院的暫行條例的形式。
從稅收收入規模來看,增值稅是我國目前最大的稅種,儘快提升其法律級次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變成法律並不是簡單地把條例和實施細則進行修改就可以的,我們要以此為契機,通過大量的調研和論證才可以完成這項工作。做好立法準備工作實際上包括兩個內容:一是增值稅轉型改革,二是擴大徵收範圍,此次條例修訂完成了轉型改革的任務,可以説是為增值稅立法創造了更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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