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9日15時,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和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巡視員王繼德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修訂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條例 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楚家]東北和中部等地區目前正在進行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請問,此次全國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與上述試點辦法有什麼不同?
[鄭建新]2004年7月1日在我國東北三省的八個行業,像裝備製造、石油石化等八大行業進行了剛才所講的購進機器設備的稅額可以進行抵扣;2007年7月1日又在中部六省26個老工業基地城市推進了這項改革,圈定的是八個行業,也就是電力業、採掘業等八個行業;2008年7月1日,我們又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內蒙古自治區東部五個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把這項改革在以上這些地區進行試點,除了重災區以外的其他地方試點內容就是對企業新購進的機器設備所含進項稅額可以先抵減欠繳增值稅,再在企業本年度新增的增值稅稅額之內進行退稅,沒有抵扣完的餘額可以結轉到下一期繼續進行抵扣。
現在要實行的新的辦法和試點辦法相比又有了三個方面的調整:一是企業新購進的機器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不再採用以前的退稅辦法,而是採用規範的抵扣辦法,企業購進的設備和原材料是一樣的,按照正常的辦法直接抵扣其進項稅額;二是轉型改革在所有地區全面推開後取消了行業和地區的限制,以前並非很公平,因為有的行業有、有的行業沒有,有的地區有、有的地區沒有,而這次是在全國範圍內推開了;三是以前試點辦法對固定資産進項稅額先抵減欠稅再進行退稅,而這次是全部統一抵扣,無論增值稅額有沒有新增的,這次都直接抵扣了,這樣企業在抵扣設備進項稅額時不再受其是否有應繳增值稅增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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