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15時,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司長陳重和副司長吳慧娟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切實做好檢查工作 確保在建住宅工程質量”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風]這件事情發生以後,住房城鄉建設部採取了哪些積極的應對措施?
[吳慧娟]當時收到事故報告以後,部裏領導高度重視,派人第一時間到現場了解情況,7月1號就發出了全國在建住宅工程質量的檢查通知。這個不僅是住宅質量,還涉及到安全生産問題。7月3號在全國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會上對上海蓮花河畔景苑事故專門作出了通報,並對住宅質量工程檢查和建築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主持人]對於這樣一個案件,應該吸取哪些教訓?應該採取哪些措施加強質量安全監管?
[吳慧娟]我們覺得是很罕見的,倒下來這麼一個樓應該一下就散了,從目前的調查結果看,主要是地基基礎的問題。但不管怎麼説,它確實教訓很深刻,我們自己也覺得很難受,暴露出在住宅工程質量管理上的薄弱環節。下一步怎麼做,我們也專門進行了這方面的研究。
我們想從四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強法規制度建設。二是創新質量監管機制,提高監管的效能。現在35萬個工地,47億平方米在建房屋,26億平方米是住宅。但是現在全國質量監督人員只有4萬餘人,所以監管任務巨大,我們也覺得責任是很重的。國家實行工程質量監管制度,對程序也好,內容也好,方式方法也好,都要進行轉變,我們強調抽檢和巡檢,提高監管效能。三是加大行政執法和處罰的力度。四是加快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對不良行為的懲戒,進一步規範各方責任主體的行為。
[陳重]我們也在思索一個問題,因為對於工程質量安全,媒體也特別關注。對於工程質量安全,作為監管部門,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但是事故仍有發生,一些建築工程的質量問題也屢次曝光。我們也反思,到底應該採取哪些更加有效的措施來有力的促進建築工程質量的好轉和提高。
首先是認識不到位。其次,關鍵在於不落實。引用報紙的一段描述,“現有的建築質量安全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不可謂不多、不細、不全,但落實的效果並不理想。”如果建築活動各方主體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好相關規定,確保質量安全就能夠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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