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10時,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和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副司長龍岳輝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部分地區和行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紅太浪]您好,我是江蘇的一家工業企業,上個月委託上海的一家運輸公司運貨,取得的專用發票為什麼和我們使用的不一樣?
[龍岳輝]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中,並不是全部使用現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是分為兩種不同的情形:交通運輸行業的一般納稅人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交通運輸行業以外的一般納稅人使用現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現行貨運發票是根據交通運輸的不同方式設計的,主要分為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鐵路貨票、航空運輸發票、管道運輸發票以及遠洋運輸發票等種類,並且貨運發票所需欄次較多,發票上既要註明運費的項目,又要註明所運輸貨物品名,還要註明起運地、經由地、到達地、車船號等信息,有的貨物運輸方式的收費項目也較多,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欄次難以滿足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貨物運輸各行業發票使用的實際需要,因此,我們單獨設計了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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