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下午15時信息産業部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運行司司長周子學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大力加強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進行在線訪談。
[主持人]有網友問,能否明確什麼情況下的電子信息産品可以不受《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的調整?
[周子學]目前有這樣一些具體的情況,可以不考慮進行加貼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標誌。
第一,用於研發和測試的樣機、模型、樣品、展示品、暫時進口的産品。這類産品有特殊的原因,因為這些産品尚在研發中,還沒有批量生産,我們買別人的樣機是用來解剖和分析的,在這樣一些情況下,目前可以不用加貼標誌,也不用寫説明書。
第二,以出口為目的而進口的電子信息産品。實際上就是為某一個國家專門做一批産品出口,這個進口國可能目前還沒有一個環保的限制,所以我們沒有必要非得給它提供環保的産品。做這樣一些産品又需要進口一些零部件,這樣的産品就不用貼環保標誌。
第三,用於維修和升級的電子信息産品零部件,在維修過程中還要用一些老的零部件,也可能要用新部件,這個是不用貼標誌的。
第四,一些舊的二手産品,也就是生命週期還沒有到的,特別是現在城鄉差別很大,有些舊的設備,城市已經淘汰出來,但是農村還在用,這些可以不用貼標誌。
第五,生産日期在2007年3月1日以前的電子信息産品,就是指今天以前生産的産品,這個規章還沒有起作用。所以也可以不用貼標誌。
第六,沒有列入電子信息産品分類註釋的,都可以不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