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姚潤豐、王聖志、劉文國)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中央財政安排“三農”支出5625億元,比上年增加1307億元,強化和完善農業支持政策,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完善農業科技推廣和服務體系,全面推進農村改革。
代表委員在審議、討論政府工作報告時認為,現在從中央到地方,出臺了許多惠農的好政策,農村和農業發展迎來前所未有的機遇。另外,他們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取得的成就感到高興的同時,也對“三農”面臨的新形勢進行著“冷思考”。
錢:客觀看待6%
去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達4140元,扣除價格因素,實現連續四年增幅超過6%。面對這一令人欣喜的數字,代表委員們表示,應當冷靜清醒地看到,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推動力來自政府的“輸血性”政策,如去除這一因素,農民增收並不明顯。目前農業內部的增收渠道依然狹窄,農民增收的“短腿”現象依然嚴重。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鳳臺縣李衝回族鄉魏郢村食用菌專業戶魯中祝,在自家承包地從事食用菌生産,逐步發展為集制種、生産、加工為一體的食用菌産業鏈,帶動全市近千戶農民發展食用菌生産。但在發展中卻遇到了融資難題。她告訴記者:“現在農村的房屋不能作為貸款抵押,農村小額貸款數額很小,最多只能貸一萬元,很難滿足創業需要。只有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農民才能創業、增收。”
農資價格不斷上漲,也衝抵了農民的增收。陜西省合陽縣甘井鎮同堤坊村黨支部書記劉會蓮代表説:“一袋尿素去年100元,今年漲到120元,農資價格的上漲影響了農民增收,應該採取措施穩定化肥等農資價格。”
“促進農業增産增收,關鍵是加快土地和資本市場的改革步伐,推廣農業科技,幫助農民化解經營風險。”全國人大代表、安徽阜陽市市長孫雲飛説,首先在土地政策上,要鼓勵和規範土地流轉,推進農業生産規模化經營。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這無疑將促進土地政策的變革,但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法規,深入推進。其次,還要增加農業科研投入,加大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對於種植和養殖專業戶,國家可以考慮補貼“保險”,幫助他們化解生産經營風險。
糧:供過於求的時代過去了
去年以來,世界穀物儲備降到自1982年以來的最低水平。全球糧食供求關係偏緊,糧食庫存不斷下降,局部地區糧食供求失衡狀況逐步加劇,國際糧價大幅上漲。我國的大部分農産品價格也陸續上漲,導致豬肉價格暴漲,又帶動其他副食品價格上漲。糧食,成了最能觸動老百姓神經的商品。
“糧食安全,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絲毫不能放鬆糧食生産”。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糧食安全的基礎性地位被著重強調。
全國人大代表、農業部副部長尹成傑認為,國際糧食市場、氣候因素、農業勞動力結構的變化以及政策激勵作用下降等都使我國保障糧食安全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我國糧食供過於求、賣糧難的局面將一去不復返。當前,建立糧食穩定發展長效機制,立足國內基本供給,到2010年國內糧食生産水平穩定在每年1萬億斤以上。
“這是一個很艱巨任務。”他分析説,近幾年來,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呈明顯加快趨勢,導致商品糧的需求量增加。據測算,若以當前年均增加轉移農村勞動力1500萬人,人均消費糧食300公斤測算,則每年需增加商品糧90億斤。此外,與1996年相比,2005年水稻、小麥和玉米3種糧食作物平均直接費用上漲了18.7%,2006、2007年每年仍以6%至8%的速度繼續增長。2004年至2006年,我國糧食每畝實際收益分別為382元、329元和320元,種糧效益偏低很大程度上影響農民的種糧積極性。
地:距離18億畝“紅線”只有2700萬畝
“如果把18億畝耕地紅線堅守到2020年,那未來的13年間我國允許的耕地凈減少量最多為2700萬畝,平均攤到每一年,不超過193萬畝。”國土資源部諮詢研究中心副主任劉文甲算的這筆賬是我國耕地的“家底”。一旦18億畝耕地的底限被突破,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必然成為一句空話,不僅國內的物價水平還將上漲,同時,中國也將在糧食問題上面臨著受制於人的風險。
土地是民生之本、財富之母。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特別是加強基本農田保護。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和個人建設用地,堅決制止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和林地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畢節地區行署副專員張光奇説:“貴州是全國唯一沒有平原支撐的省份,在當地被稱為‘壩子’的山間小塊平地,往往是糧食生産條件較好的地區,但近年來,隨著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加快,貴州這些‘壩子’也在被吞噬、蠶食,未批先佔、以租代徵等違法佔地現象,時有發生。牢牢守住18億畝的耕地‘紅線’,必須有效防止一些地方政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全國政協委員郭松海説,由於巨大土地收益和房産開發利潤誘惑,城市郊區農村房地産的違規開發勢頭難以遏制。國家應制定考核幹部指標體系,包括合理利用土地,保護耕地,制止房地産違規開發等內容的指標體系。應實行問責制,追究違法違規開發地方領導的法律責任與違紀責任,給予與責任相一致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