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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代表團提出關於修改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議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趙曉輝、叢峰、崔靜)河北代表團9日向全國人大提交關於修改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議案,提出稅收徵管法與經濟社會發展難適應的問題日益顯現,再次修訂該法已勢在必行。

    這份議案指出,稅收徵管法自1992年制定頒布、2001年修訂重新頒布以來,對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範稅收徵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議案的領銜人、河北省國家稅務局局長汪康代表説,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社會不斷進步和國家整體法治水平的提高,以及稅制的改革與完善,稅收徵管法與經濟社會發展難適應的問題愈加顯現。

    議案提出,稅收徵管法存在的問題包括:未確立完整的納稅人權利體系,在信息化條件下稅收徵管方面存在法律真空,不適應主要稅種改革的需要,法律責任制度規定不合理,稅收管理的程序制度設計不完善等。

    這份議案對稅收徵管法提出了14處修改意見。建議通過將漏稅行為法律化,明確區分偷稅行為和漏稅行為的界限,對偷稅行為構成犯罪的給予刑事處理,對漏稅行為納入稅務行政處罰的範疇。

    議案中還建議增加電子商務有關稅收問題的內容。汪康説,目前電子商務發展迅猛,而稅收徵管法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這將是今後一段時期,造成稅款流失主要問題。因此,稅收徵管法應增加新的條款,以對電子商務進行有效管理,防止稅款流失。

    議案中的修改建議還包括稅收的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納稅評估、納稅保證金、發票保證金、金融機構稅收處罰程度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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