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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如何做好宗教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9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多宗教國家,能否正確處理宗教問題,做好宗教工作,關係黨和國家工作全局,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目前,宗教領域總體上保持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但也出現了信教人數增加,宗教快速發展、社會影響擴大勢頭。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對我國進行的滲透活動一直沒有停止並有加劇之勢;在一些民族地區,境內外敵對分裂勢力歪曲宗教教義,散步極端思想,發動恐怖襲擊,製造暴力犯罪事件;一些人利用宗教從事非法違法活動,破壞宗教和諧,影響社會穩定;涉及宗教的利益矛盾凸顯,圍繞落實或者拆遷宗教房産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等新情況新問題。總之,宗教方面存在的問題仍然突出,宗教領域矛盾更加複雜,宗教工作難度不斷加大。

    做好宗教工作,必須抓住以下幾個關鍵環節。

    一要客觀準確認識宗教和宗教問題,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前提。宗教的産生和發展有著深刻的歷史根源、自然根源、社會根源、認識根源以及心理根源,宗教問題是世界範圍內都未解決的重大熱點和難點問題,且往往同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國際等因素相互交織。宗教存在的長期性和宗教問題的群眾性、特殊複雜性,決定了宗教工作具有極強的政策性、高度的敏感性和極端的重要性,必須始終擺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指南。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我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是長期以來我們黨堅持將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同我國實際相結合而確立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既是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行動指針,也是解決當前宗教領域存在問題的治本之策,必須全面準確地領會,不折不扣地落實。

    三要堅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準則。宗教工作形勢越複雜,任務越緊迫,越要堅持依法辦事,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宗教問題。要以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推動宗教團體、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活動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在信教群眾中深入開展法制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法律意識,在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宗教活動,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自覺維護社會穩定。要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處理涉及宗教的群體性事件,既要維護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堅持維護法律權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高舉維護社會穩定、維護人民利益的旗幟,嚴肅依法處理,切忌簡單粗暴。要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宗教領域人民內部矛盾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嚴密防範、堅決抵禦、果斷懲治敵對勢力歪曲宗教教義從事分裂、破壞活動。

    四要充分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證。宗教發展史表明,宗教只有適應其所處的時代與社會才能存在和延續。要堅持以共同目標引領宗教工作,支持宗教界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挖掘宗教教義、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於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和健康文明的內容,使宗教和諧成為各宗教共同追求的理念和目標,共同遵循的規範和準則。支持和鼓勵宗教界積極參與社會救助、公益慈善事業,開展扶貧、濟困、救災、助殘、義診等活動,並在政策法規上予以引導和規範。進一步發揮宗教在促進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中的獨特作用。大力支持和幫助愛國宗教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增強凝聚力,進一步發揮其聯絡信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培養愛國宗教人士的特點和規律,加強對宗教界愛國人士的培養教育。

    五要切實保護好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這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最大限度地團結信教群眾、最大限度地調動信教群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積極性,引導信教群眾自覺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進一步增強黨在信教群眾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尊重和保護信教群眾的宗教信仰自由,堅決糾正排斥、歧視信教群眾的錯誤行為。要帶著深厚的感情去做信教群眾工作,通過説服教育、示範引導和跟蹤幫助等方法,從信教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切實利益入手,真心關注他們的疾苦,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生産、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充分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要努力幫助信教群眾提高文化水平,增長科學知識,自覺抵制歪理邪説,通過勤勞致富,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