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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怎樣深化政府自身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9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10年我國發展面臨的形勢複雜困難,政府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出了新要求。要重點在以下方面採取切實有效措施。

    一、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10年,國務院將再減少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重點是弱化政府對微觀經濟的直接干預,特別是減少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的審批事項,簡化財稅、信貸、保險領域的審批手續。推進公共資源配置的市場化進程,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産資源開發、政府採購、公共工程建設等要全部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的市場方式來進行。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進一步打破市場壟斷,推進公平準入。強化市場執法,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類破壞國計民生、群眾反映強烈的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案件,防止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加強食品藥品質量監管,做好安全生産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的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分稅制改革,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事權與財權,增強地方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適應我國現階段社會發展變化的新形勢,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合理調節社會利益關係。加快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逐步解決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過大問題,特別要注重保護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促進公民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和分配公平。推進以公共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政府績效管理體系,使之與落實科學發展觀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客觀要求相適應。

    二、強化依法行政。服務型政府必然是法治政府,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是服務型政府的基本前提和保障。要改進政府立法工作,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機制。進一步健全立法機制,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做到傾聽民聲、集中民智、體現民意。堅持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使各項政策更加符合實際,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範圍,完善決策程序,健全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票決、專家諮詢、社會公示和聽證、決策責任追究等制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切實做到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繼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執法改革。加快整合行政執法資源,減少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層次,提高行政執法效能。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政府工作要公開透明,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創造條件讓人民群眾更好地批評政府、監督政府。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和行政復議制度。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切實發揮監察、審計部門的職能作用。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各地區、各部門對中央的決策部署要執行有力,絕不允許各自為政。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到令行禁止。強化行政問責,對失職瀆職、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著力建設節約型機關。嚴格控制樓堂館所建設,禁止高檔裝修辦公樓。嚴格項目審批,2010年一律不再批准黨政機關新建、改擴建具有接待功能的建設項目。新增辦公用房需求首先從存量房産中調劑解決。有條件的要實行集中辦公,共享附屬用房、設施設備等資源。要加快公務接待、公車使用等制度改革,從嚴控制公費出國出境。繼續對這三項支出實行量化指標控制,中央已經明確的指標要嚴格執行,各地各部門還可以結合實際作出更加硬性的指標。認真總結一些地方試點經驗,儘快研究制定公務接待、公車使用改革方案。切實精簡會議和文件,特別要減少那些形式重於內容的會議、慶典和論壇。各地各部門要作出一些硬性規定和指標控制。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保留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經濟特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已經設立的地級市、地區、盟、州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確因工作需要,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核準後可予保留;撤銷地方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各類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事機構,撤銷縣、縣級市、旗、市轄區人民政府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事機構。這是國務院2010年部署的一項新工作新任務,各地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執行到位。

    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加強廉潔自律工作。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堅決執行中央關於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主動報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並自覺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行為。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制度,特別要健全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産交易、公共産品生産等領域的管理制度,增強制度約束力。要把嚴肅查辦違紀違法大案要案,作為反腐敗的重要任務,始終保持對腐敗行為的高壓態勢,堅決懲處各類腐敗分子。堅決防止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業不正之風,深入治理商業賄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