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要繼續落實中央確定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五項重點工作。
一、加快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一是擴大覆蓋面。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比2009年增加2000萬人。基本解決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保問題,做好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大學生、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保工作,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0%以上。二是提高保障水平。各級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比上年增長50%。將農村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規範化診療納入新農合保障範圍。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職工平均年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民純收入的6倍以上。
二、繼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一是擴大實施範圍。在不少於60%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研究制訂公立醫院臨床首選和合理基本藥物的管理辦法。制訂並實施基本藥物應用指南和處方集,指導醫生合理使用基本藥物,規範醫生臨床用藥行為。二是規範藥品招標配送。基本藥物實行省級集中招標和統一配送。省級政府指定或通過招標選定採購機構,實行網上集中公開招標,通過招標選定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企業實施統一配送。三是完善基本藥物價格和報銷政策。省級政府在國家統一零售指導價格幅度內,考慮招標採購價格、配送費用等因素,確定本地區公辦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售價格。鼓勵探索進一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的藥品採購和配送方式。患者憑處方可到零售藥店購買基本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要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三、進一步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一是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設施建設。支持830所縣級醫院、1900所中心鄉鎮衛生院、1256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8000所村衛生室建設。二是開展基層適宜人才培養和培訓。在全國範圍內,對1萬名本專科醫學畢業生進行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對2.5萬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進行全科醫學培訓。為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1000人,在崗培訓鄉鎮衛生人員12萬人次、村衛生室衛生人員46萬人次、城鎮社區衛生人員5.3萬人次。三是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後政府投入政策,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和運行經費。四是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管理和分配製度。推行人員聘用制,實行績效工資制度。
四、逐步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一是全面落實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城市居民健康檔案規範化建檔率要達到50%以上,農村居民要達到20%以上。二是繼續推進實施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在2009年的基礎上,對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要累計完成4435萬人,達到應補種人群的59%,再完成宮頸癌檢查40萬人、乳腺癌檢查400萬人。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率達到95%以上,農村生育婦女免費增補葉酸目標人群葉酸服用率達到60%。在100個縣開展孕期婦女免費孕檢試點。繼續實施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進行復明手術。繼續推進農村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區爐灶改造、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三是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中央投資支持建設100所左右省、市、縣級精神衛生機構。繼續就加強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提高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處置能力。
五、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一是調整佈局,減少數量。鼓勵各地在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功能的基礎上,把超出政府責任的公立醫院和醫療服務分離出去。新增醫療機構優先考慮社會資本進入。要落實好社會資本的舉辦醫療機構在服務準入、醫保定點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一視同仁的政策。二是推進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開。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鼓勵地方探索成立獨立於衛生行政部門的公立醫院管理機構。分開後,公立醫院管理機構主要履行辦醫職能,衛生行政部門主要履行管理職能。三是取消藥品加成政策,改革補償機制。鼓勵各地探索門診醫療服務與藥品銷售分開。同時探索科學合理、有利於調動醫院和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的政府補償方式。三是改革人事管理和分配製度。推行醫療服務崗位責任制和醫務人員合同聘用制。鼓勵有資質的醫生多點執業,同時受聘于多家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開設私人診所,進一步激發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四是改革醫療服務價格形成和監管評價機制。探索建立有利益相關方參與的社會保險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協商服務價格的機制。探索建立監督管理部門和利益相關方代表參與的公立醫療機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醫療糾紛第三方調查調節機制。五是改革內部管理機制。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法人治理結構。優化醫療服務流程,推廣門診預約掛號,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制定各類疾病臨床診療規程,推動臨床診療規範化。加強醫院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