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霍小光 崔清新)8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規定,“農民工代表人數要比上屆有較大幅度增加”。
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李建國作了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説明。他説,修改後的選舉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基層代表,特別是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代表。根據這一規定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代表結構,保證全國人大代表的廣泛性,決定草案規定,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和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上升,農民工代表人數要比上屆有較大幅度增加,黨政領導幹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降低。
2007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規定,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據此,2008年選舉産生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出現了農民工代表。農民工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這在歷史上是第一次。按照這次提交審議的決定草案,更多的農民工將有望成為全國人大代表。
李建國説,選舉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並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為此,決定草案規定,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婦女代表的比例應當高於上屆。各選舉單位在選舉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婦女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推薦和選舉工作,保證婦女代表的比例高於上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