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深化、城鎮化的加快發展,跨地區流動就業、往返城鄉就業已成常態。有關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間不銜接的矛盾也開始顯現。儘早解決參保人員在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銜接問題,已成為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會各界的熱切期盼。7月1日,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問題將得到解決,而這對於提高勞動者參保繳費的積極性,擴大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無疑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暫行辦法都有哪些具體的規定,誰是暫行辦法的最大受益者,他們的生活將發生什麼樣的改變……帶著這些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我是一個河北的農民,在廣東深圳、山西太原都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最近幾年一直在老家參加新農保,今年60了,符合了新農保的條件,我該在哪兒辦銜接、領待遇呢? [胡曉義]這個問題和前面那位網友的問題有類似的地方,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前提,就是説他已經滿60了,已經可以領取待遇了。像這種情況多少有一點複雜性,是因為他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而且是在多地參加過。 [主持人]不同省。 [胡曉義]對,在不同省份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這樣的話首先還是要評估一下他有沒有可能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就是如果他在多地參保累計超過了15年,那麼他就有了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那就是説應該把他的新農保給轉移到職工養老保險。那麼在哪兒去領取就要看他在哪個地方工作的時間長。這就要由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發的66號文件的相關規定來確定,就是我最前面提到的已經執行了四年的那個職工養老保險銜接的辦法。就是他有一個從長、從後的這麼一個原則,就是這樣一個情況。 如果他前面沒有參加過,就是很零散的一些就業,很短的繳費,加起來不超過15年,那麼他應該領取新農保的待遇,而領取新農保的待遇原則上就是在哪兒參保就在哪兒領取。領待遇的問題最後在哪兒參保就在哪兒領取。而銜接的問題就要由他曾經參加過的那些地方,向他最後領取待遇的這個地方來歸集他過去的個人賬戶裏的資金,歸集到他最後的領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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