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從三方面引導企事業單位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9 10:5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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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全面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嚴懲環境違法行為,加快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著力推進環境質量改善。《通知》從哪些方面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怎樣落實,執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問題能否有效規避?環境保護大檢查是否有時間表?公眾如何表達權利,參與監督環境執法?2014年12月9日10時,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曹立平和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辦公室主任孫振世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網友]企業是環境執法和社會監督的對象,同時也是守法的主體。《通知》在企業責任及引導守法方面有哪些考慮?

[孫振世]我國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主體責任。《通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引導企事業單位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一是強化監管。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環境監管部門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提升企業事業單位環境違法成本。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同時,也首次明文規定,對負有連帶責任的環境服務第三方機構應予以追責。

二是引導守法。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制定鼓勵有利於環境守法的政策措施,拓展與監管對象溝通聯絡的渠道和方式,為監管對象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政策指導與技術服務。要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健全內部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嚴格規範自身環境行為,落實物質保障和資金投入,確保污染防治、生態保護、風險防範等措施落實到位。

三是公眾監督。一方面,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建立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要求重點排污單位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排污總量和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另一方面,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和網絡平臺作用,暢通公眾環保表達渠道,鼓勵社會組織、公民依法提起訴訟。

[曹立平]企業的守法,加強企業落實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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