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03-21 11: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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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21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3年3月10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過去五年檢察工作回顧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在黨中央正確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著力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五年來,檢察機關自覺把檢察工作擺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和推進,著力為經濟建設提供司法保障。

    加大懲治經濟犯罪力度。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防止和糾正有罪不究、以罰代刑。2008年至2012年,共起訴走私、傳銷、制售假幣、金融詐騙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290730人。積極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起訴54205人。依法妥善辦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證券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深入查辦和預防經濟建設重點領域職務犯罪。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和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治理,開展查辦涉農惠民領域職務犯罪、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等專項工作,著力解決重點領域職務犯罪易發多發問題。在災後恢復重建、南水北調等重大建設項目中開展專項預防,保障國有資産和公共投資安全。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做好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注重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重視依法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注意研究改革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懲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支持改革者。依法妥善辦理涉及企業案件,注重改進執法辦案方式,加強與企業或其主管部門溝通,慎重使用強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款物,保障企業正常生産經營。

    二、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五年來,檢察機關自覺踐行執法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有機結合起來。

    依法懲治危害民生犯罪。突出查辦徵地拆遷、社會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生産等領域職務犯罪,深入持久開展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積極參與校園周邊地區集中整治,堅決懲治侵害幼兒園兒童和學校師生的犯罪。嚴懲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犯罪,起訴制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11251人,立案偵查問題奶粉、瘦肉精、地溝油、毒膠囊等事件背後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65人。加強涉農檢察工作,嚴懲制售偽劣農藥、化肥、種子等坑農害農犯罪。加強公民個人信息司法保護,起訴非法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640人。依法介入火災、礦難等重特大事故調查,立案偵查涉嫌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4365人。

    重視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加強對婦女兒童、殘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護,起訴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犯罪嫌疑人18752人,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對侵害勞動者權益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民事案件支持起訴,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立軍事檢察機關與地方檢察機關協作機制,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重視涉港、涉澳、涉臺、涉僑和涉外案件,平等保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

    拓展聯絡群眾、服務群眾平臺。加強服務窗口建設,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設立綜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網上查詢平臺、民生服務熱線。推動檢察官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活動經常化,加強法制宣傳,提供法律服務。推進檢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在人口集中的鄉鎮、社區探索設立派出檢察室2405個,在偏遠鄉鎮開展巡迴檢察,就地受理控告申訴,加強法律監督,為群眾排憂解難。

    三、依法懲治犯罪,積極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五年來,檢察機關認真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責,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努力提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能力。

    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積極參與反滲透、反顛覆、反分裂鬥爭,堅決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入開展禁毒禁賭、治爆緝槍、掃黃打非、打擊電信詐騙等專項行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毒品犯罪等嚴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決定批准逮捕2642067人,提起公訴2965467人;對輕微犯罪落實依法從寬政策,決定不批准逮捕311460人、不起訴150309人。

    注重化解社會矛盾。建立刑事和解、檢調對接機制,對輕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訴案件,積極促成當事人和解。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及時研判和化解執法中的不穩定因素。建立法律文書説理制度,對不批捕、不起訴、不抗訴等案件加強釋法説理,促進案結事了。探索和完善巡訪下訪、聯合接訪、視頻接訪等工作機制,進一步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集中清理化解涉檢信訪積案13626件。加強刑事被害人合法權益保護,對21106名生活確有困難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提供救助。

    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和分案起訴、訴前引導、案後幫教、輕罪記錄封存等制度,加強教育、感化和挽救。探索建立涉罪流動人員管護教育制度,協調社區、企業為涉嫌輕微犯罪、可以取保候審的流動人員提供擔保、食宿和幫教管理。強化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指導基層組織加強社區服刑人員教育轉化。依法懲治利用互聯網、手機傳播淫穢信息、賭博、詐騙等犯罪,促進網絡社會管理,保護信息安全。針對執法辦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社會管理的建議。

    四、深入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反腐倡廉建設

    五年來,檢察機關認真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

    嚴肅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建立和完善全國統一的12309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加強舉報線索管理,完善和落實舉報人、證人保護制度,健全與執法執紀部門案件移送等機制。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173人(含廳局級950人、省部級以上30人)。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19003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行政執法人員36900人、司法工作人員12894人。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計553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6220人。

    著力加強反瀆職侵權工作。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專項報告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重大複雜案件專案調查、非法干預查辦案件情況溝通和處理機制,推動解決瀆職侵權犯罪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問題。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745件。舉辦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大型展覽全國巡展,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216萬人參觀了展覽。

    更加重視職務犯罪預防。深入剖析職務犯罪發案原因,向有關單位提出預防建議161786件。建立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分析研究職務犯罪發案態勢和預防對策,為黨委、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廣泛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宣傳和諮詢,加強警示教育基地建設,推動預防教育進黨校和行政學院。實現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為有關單位提供查詢223萬餘次。

    五、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五年來,檢察機關加強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的監督,努力適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和權益保障的新期待。

    加強刑事訴訟監督。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更加注重保障人權,重點監督糾正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立案118490件;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6248件。建立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制度,嚴格排除非法證據,支持和保障律師依法執業,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177819件次。開展刑事審判法律監督專項檢查,推行量刑建議改革,建立死刑復核法律監督機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24178件,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34636件次。

    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推進與監管場所執法信息聯網和監控聯網,加強和規範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建設,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110656件次。開展保外就醫、職務犯罪罪犯刑罰變更執行等專項檢查,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52068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看守所監管執法、監獄清查事故隱患等專項檢查,排查解決“牢頭獄霸”等問題,促進依法文明安全監管。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決案件,依法糾正超期羈押1894人次。

    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重點監督虛假訴訟、違法調解和其他顯失公正,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和當事人、案外人合法權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訴55992件、再審檢察建議45823件。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開展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試點工作。堅持抗訴與息訴並重,對認為裁判正確的143650件申訴,耐心做好申訴人的服判息訴工作。

    六、強化自身監督,保障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五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強化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切實加強內部監督。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每年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學習貫徹會議精神、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都作出專門部署。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重要工作,積極配合開展代表視察、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了刑事審判法律監督、瀆職侵權檢察、基層建設、民事行政檢察等工作,並報告落實審議意見情況。按照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求,做好司法解釋備案和集中清理工作。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或決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重視與人大代表的經常性聯絡,最高人民檢察院還開通了全國人大代表聯絡專網和專線電話。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全部辦結。

    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堅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經常向政協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情況,邀請參加座談、視察、專題調研,認真聽取意見,完善聯絡機制,完善人民監督員和特約檢察員制度,自覺接受民主監督。深化檢務公開,推進檢察門戶網站、微博建設,完善新聞發佈、公開審查、公開聽證等制度,普遍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把互聯網等媒體作為聽民聲、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時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強化內部監督制約。認真落實中央司法改革任務,嚴格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防止檢察權的濫用。一是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整合執法辦案各環節操作流程,頒布和完善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導制度,統一執法尺度。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國家賠償法修改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時修訂司法解釋,保證檢察環節正確適用法律。二是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機制。2667個檢察院成立案件管理機構,對所辦案件統一實行嚴格的流程管理和動態監督。三是重點加強對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監督制約。對偵查辦案活動明確提出“十個依法、十個嚴禁”,推行和完善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實行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上提一級、抗訴權與偵查權由不同部門行使等改革。四是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推行檢務督察制度,建立案件評查機制,持續開展扣押凍結款物、警車警械管理使用、規範安全文明執法等專項檢查,認真解決自身違法違規辦案的突出問題。2012年,人民群眾對檢察人員的舉報比2008年減少32.7%。

    七、強化檢察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提高整體素質能力

    五年來,檢察機關堅持不懈地加強對檢察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更加重視抓基層、打基礎。

    持續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堅持每年一個主題,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恪守檢察職業道德、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等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執法理念、行為、作風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示範教育,表彰宣傳張章寶、李彬、馬俊欣、金淑萍等秉公執法的先進典型。共有109名檢察人員獲得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模範檢察官等榮譽稱號。

    突出抓好執法能力建設。以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一線檢察官為重點,大規模推進全員分類培訓,集中開展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學習培訓,累計培訓檢察人員141.4萬人次。加強基層素質能力建設,廣泛開展網絡培訓、崗位練兵和業務競賽。加大對西部地區檢察教育培訓支持力度,每年組織講師團赴西部巡講支教,重視幫助民族地區培養“雙語”檢察人才。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培訓西藏、新疆和其他西部地區檢察人員5056人。

    切實加強自身反腐倡廉和紀律作風建設。頒布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職業行為基本規範,制定領導幹部廉潔從檢若干規定,規範檢察人員日常交往行為。重視運用檢察人員違法違紀案例開展警示教育,舉辦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各地巡展。最高人民檢察院分批聽取和評議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述職述廉報告,對19個省級檢察院領導班子進行巡視。開展“反特權思想、反霸道作風”專項活動,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檢察人員1122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24人。

    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全面規劃和推進基層檢察院執法規範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保障現代化建設。堅持領導幹部聯絡基層、業務部門對口指導和基層檢察院結對幫扶等制度。堅持人、財、物向基層傾斜,新增政法專項編制重點用於基層,改進基層檢察人員招錄方式,緩解辦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人員流失等問題。落實經費保障體制和投資保障機制改革,重點解決中西部和貧困地區檢察院經費困難,加強信息化、科技裝備等基礎建設。高度重視援藏援疆工作,加大對口支援力度,促進西藏、四省藏區和新疆檢察工作加快發展。

    各位代表,五年來檢察工作的成績,是黨中央堅強領導的結果,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的結果,是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衷心感謝!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檢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問題:一是檢察職能作用發揮得還不充分,懲治和預防犯罪、監督糾正違法的力度和效果與人民群眾期待還有不小的差距。二是一些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沒有樹立正確執法理念,服務大局、執法為民意識不強,就案辦案、機械執法、不善於化解矛盾、不注重執法效果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少數檢察人員對群眾耍特權、逞威風,敷衍應付、冷硬橫推。有的濫用權力、越權辦案,不按法定程序辦案,受利益驅動辦案,以權謀私、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執法公信力。四是還存在一些制約檢察工作的體制機制障礙,檢察組織體系、隊伍管理機制、執法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基層基礎建設仍需進一步加強。對此,我們將認真研究,並在今後工作中切實加以解決。

    今年檢察工作主要安排

    2013年,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精神,深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努力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著力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緊緊圍繞主題主線,找準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切入點、著力點。依法懲治經濟犯罪,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注重查辦和預防産業轉型升級、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化建設等領域職務犯罪,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依法懲治危害農業生産、影響農村穩定、侵害農民權益的犯罪,保障新農村建設。加強環境資源、知識産權司法保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自主創新和文化事業産業發展。依法妥善處理深化改革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依法支持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二、積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堅決打擊敵對勢力的分裂、滲透、顛覆活動。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突出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堅持把化解矛盾貫穿于執法辦案始終,依法公正對待群眾訴求,加大依法受理、糾錯、賠償、救助力度。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促進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三、積極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認真貫徹實施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強化公正、程序、證據、效率意識,全面加強對偵查、審判、執行等活動的法律監督,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司法公正。以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為重點,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健全檢察權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推進檢察權運行公開化、規範化,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結合辦案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引導公民依法維護合法權益、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促進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四、積極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在堅決查辦大案要案的同時,圍繞人民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完善反腐舉報機制,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案,對涉嫌犯罪的堅決查處,對舉報失實的及時澄清,對誣告陷害的依法追究。高度重視職務犯罪預防,加強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健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管理體系,落實和完善年度報告、預防建議制度,推動反腐敗法律制度建設。

    五、積極推進過硬隊伍建設。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傾聽群眾呼聲,增進群眾感情,了解群眾訴求,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踐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增強檢察工作親和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全面加強檢察隊伍素質能力建設,提高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毫不放鬆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紀律作風建設,對領導幹部和檢察人員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對違法違紀行為嚴肅查處、決不姑息。注重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加大對中西部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檢察院支持力度,不斷提高基層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裏,全國檢察機關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更加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努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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