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公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4-16 08:56 來源: 人民銀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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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月上海會議以來,全球經濟繼續復蘇,金融市場基本恢復到今年年初以前的水平。但是,增長依然溫和且不均衡,全球經濟前景持續面臨較多下行風險和不確定性,包括金融市場持續波動,大宗商品出口國面臨挑戰和低通脹。地緣政治衝突、恐怖主義、難民流動以及英國可能脫離歐盟的衝擊也使全球經濟環境複雜化。

2.我們歡迎一些G20成員所採取的支持增長和穩定市場的政策行動。我們重申我們的承諾,將各自以及共同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貨幣、財政和結構性改革政策,以增強信心和促進增長。貨幣政策將繼續支持經濟活動,保持價格穩定,與中央銀行的職責保持一致,但僅靠貨幣政策不能實現平衡增長。我們財政戰略的目標是提振經濟,我們將靈活實施財政政策,以促進增長、創造就業和提振市場信心,同時增強經濟韌性,並確保債務佔GDP的比重保持在可持續水平。我們也將實施更為增長友好型的稅收政策和公共支出,包括優先支持高質量的投資。此外,我們將繼續研究G20在必要時可能採取的適合各國國情的政策措施,以支持增長和應對潛在風險。我們重申,匯率的過度波動和無序調整會影響經濟和金融穩定。我們將就外匯市場密切討論溝通。我們重申此前的匯率承諾,包括將避免競爭性貶值和不以競爭性目的來盯住匯率。我們將反對各種形式的保護主義。我們將仔細制定、清晰溝通我們在宏觀經濟和結構性改革方面的政策行為,以減少政策的不確定性,減少負面溢出效應,並增加透明度。

3.在經合組織(OECD)、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其他國際組織的支持下,我們在強化結構性改革議程方面取得了切實進展。我們確定了改革的優先領域並達成一致意見。在此基礎上,我們將在今年7月前進一步制定並通過一套指導原則,作為國別改革行動的參考指南。改革的優先領域和指導原則將以靈活的方式加以實施,使各國能夠照顧到本國具體國情,我們將從中受益。我們期待看到並在今年7月的會議上核準一套指標體系建議,用於幫助監測和評估我們在結構性改革及挑戰方面所做的努力及取得的進展,並考慮到國情的多樣性。我們就合併投資戰略與增長戰略的方法達成共識,並將繼續致力於有效、及時地落實增長戰略。我們正在通過強化的同行審議等方式,審議和更新增長戰略中的結構性改革和宏觀經濟政策,以確保其適應不斷變化的經濟條件,並與布裏斯班峰會制定的共同增長目標保持一致。我們將進一步探討重振全球貿易、提升高質量投資和推動創新的措施,使之成為增長的動力。我們將繼續致力於增強包容性並減少過度的全球失衡。

4.我們重申對推進投資議程的承諾,並將重點關注基礎設施發展,堅持數量與質量並重。我們鼓勵多邊開發銀行實施優化其資産負債表的行動計劃,並共同採取行動,制定支持高質量項目的量化目標,並支持包括撬動私人部門資金在內的基礎設施投資。我們期待就啟動全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聯盟倡議開展進一步工作,以增強基礎設施計劃(包括區域層面的計劃)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我們將制定一項政策建議指南文件,以促進基礎設施融資和中小企業融資工具多元化。我們歡迎並支持有效落實G20/OECD公司治理和中小企業融資原則以及G20中小企業融資行動計劃,並將以其作為指導。我們歡迎全球基礎設施中心(GIH)提交的知識共享報告。

5.我們正在採取行動繼續增強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定性和韌性。我們支持進一步加強以IMF為核心的全球金融安全網的工作,包括促進IMF和區域融資安排之間更為有效的合作。我們也支持改善IMF工具的工作。我們重申,我們承諾支持一個強勁、以份額為基礎、資源充足的IMF。我們期待2017年年會前完成第15次份額總檢查,包括形成一個新的份額公式。我們重申,份額調整應提高有活力的經濟體的份額佔比,以反映其在世界經濟中的相對地位,因此可能的結果是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份額佔比整體提高。我們期待世界銀行按照達成一致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實施股份審議的成果。為提高主權債重組過程的有序性、及時性和可預見性,我們正在努力促進官方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對話,推動將加強的合同條款納入主權債券中。我們歡迎阿根廷結束長達十年的債務爭端,並重返國際資本市場。在IMF、國際清算銀行(BIS)、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和OECD工作的基礎上,我們將繼續加強對資本流動及其波動所帶來風險的監測和分析。我們歡迎IMF正在進行的對各國應對資本流動的國別經驗和政策開展評估及發現新興問題的工作。我們也注意到OECD正在審議其《資本流動自由化通則》。我們將討論在第11個特別提款權(SDR)分配基本期內SDR的規模問題,以及以SDR報告官方儲備。我們支持對可能擴大SDR的使用進行研究。

6.我們重申致力於完成剩餘的核心改革工作,支持及時、全面且一致地落實我們已議定的金融部門改革議程,包括巴塞爾協議III和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標準。我們還重申支持巴塞爾委員會完善巴塞爾協議III的工作,以保證一致性,並實現效果的最大化,避免進一步大幅提高銀行業的總體資本金要求。我們將繼續加強監測改革落實情況及其效果,以確保其符合我們的總體目標,包括應對任何未預見到的重大後果。我們期待IMF、FSB和BIS總結宏觀審慎框架和工具的國際經驗,以幫助促進實施有效的宏觀審慎政策,並在下次會議前向我們報告。我們歡迎FSB與其他標準制定機構共同全面評估各個國家和地區以及不同資産類別的市場流動性變化的程度、原因和可能出現的持續性,並視情考慮政策措施。我們期待FSB按計劃于2016年年中就應對資産管理業務結構脆弱性的政策建議公開徵求意見。我們期待FSB發佈關於各國落實FSB針對影子銀行實體制定的政策框架的同行評估報告,呼籲成員國應對報告發現的差距,並呼籲FSB視情評估進一步提出政策建議的理由。我們重申加快實施《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的承諾,並推進在增強中央對手抗風險能力、恢復計劃和可處置性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立類似危機管理小組的跨境合作安排,並期待FSB在9月份的報告。我們支持FSB、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世界銀行、OECD以及IMF視情評估並應對代理行業務減少的問題,包括在由FSB協調的行動計劃下,並要求其向峰會提交工作進展報告。我們重申了我們對普惠金融全球合作夥伴(GPFI)關於加強中小企業融資、促進數字普惠金融發展以及改進數據收集和指標體系等工作的支持。

7.我們重申致力於及時、廣泛地落實G20/OECD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項目,鼓勵所有感興趣的相關國家和轄區儘快平等參與新的包容性框架,並注意到其首次會議將於6月舉行。G20強烈重申有效、廣泛落實國際公認透明度標準的重要性,併為此號召所有尚未承諾在2017年或2018年前落實稅收情報自動交換標準的相關國家,包括所有金融中心和轄區做出承諾,不再拖延,並簽署多邊稅收行政互助公約。我們期待在2017年G20峰會前,所有國家和轄區都將其全球論壇評級水平提高到令人滿意的水平。我們要求OECD與G20國家合作在我們7月的會議前制定客觀標準,以用於識別在稅收透明度方面不合作的轄區。如果全球論壇評估認定未取得進展,G20成員可考慮對不合作轄區採取防禦性措施。我們期待全球論壇在今年年底前提交關於稅收透明度和情報交換進展的報告。我們歡迎各國和國際組織為加強發展中國家稅收能力建設共同做出的持續努力。我們鼓勵G20成員考慮就亞的斯稅收倡議(ATI)的原則做出承諾。

8.G20重申,高度重視金融透明度和所有國家對透明度標準的有效落實,特別是法人和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權方面的透明度標準。提高法人和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權透明度對於保護國際金融體系的完整性、防止將這些實體用於腐敗、避稅、恐怖融資和洗錢活動至關重要。G20強調所有國家和轄區全面實施關於法人和法律安排的FATF受益所有權透明度標準的必要性。我們決心在此方面進行表率。我們特別強調,各國和轄區加強主管當局對受益所有權信息的獲取並增進主管當局之間的國際信息交換,以打擊避稅、恐怖融資和洗錢活動,非常重要。我們要求FATF和全球稅收透明度和情報交換論壇在我們10月會議前,就如何加強國際透明度標準實施,包括獲取和跨國交換受益所有權信息,提出初步建議。

9.我們重申堅決打擊恐怖融資並應對恐怖融資的所有來源、技術和渠道。我們呼籲所有國家和司法轄區一道努力開展工作,包括快速、有效地落實FATF的標準、打擊恐怖融資新綜合戰略以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2253號決議的相關規定。我們要求FATF與相關國際組織一道,加強其在識別和應對金融體系漏洞和缺陷方面的工作,確保FATF標準的有效性和全面性,且得到全面落實。我們呼籲與FATF類似的區域組織成為強有力的合作夥伴。我們號召IMF、OECD、FSB和世界銀行在其各自專業領域內對非法資金流動的來源、技術和渠道進行分析,支持FATF應對不斷變化的挑戰。

10.我們歡迎G20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在動員私人資本開展綠色投資和識別面臨的挑戰方面所取得的進展。這些挑戰多數能夠通過金融創新、知識共享和能力建設、風險分析和國際合作得到解決。我們要求研究小組提出更加具體的可選措施,供相關國家考慮是否採用,以推動綠色銀行體系發展、擴大綠色債券市場、支持機構投資者將環境因素納入決策機制、制定指標體系衡量綠色金融活動進展,並將其寫入擬於7月提交的綜合報告。

11.我們認識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資金機制運營實體的重要性,歡迎綠色氣候基金(GCF)通過戰略計劃,並呼籲基金繼續努力擴大業務規模。我們重申號召及時實施氣候變化《巴黎協定》,落實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就氣候資金所作的承諾和其他國家就氣候資金所作的聲明。我們肯定氣候資金監測和透明度問題的重要性。我們要求氣候資金研究小組(CFSG)完成今年的工作,並向我們7月的會議報告。我們重申致力於落實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

12.我們重申致力於在中期規範並逐步取消低效的、鼓勵浪費的化石燃料補貼,並認識到有必要為貧困人口提供支持。此外,我們鼓勵所有G20成員考慮參與低效的、鼓勵浪費的化石燃料補貼自願同行審議。

附件:

已收到的報告:

1.2016年3月,IMF關於結構性改革指導框架的文件

2.2016年4月,OECD關於G20結構性改革優先領域的報告

3.G20/OECD關於金融工具多元化及相關指南的進展報告

4.G20/GIH知識共享報告

5.2016年4月,2016年OECD關於中小企業和企業家融資狀況的報告:OECD打分板

6.OECD資本流動自由化通則:近期進展

7.2016年4月,FSB氣候相關金融信息披露工作小組第一階段工作報告

8.OECD關於稅收透明度的更新報告

9.OECD關於大型養老基金和公共養老金儲備基金的調查報告

需進一步採取行動的事項:

1.我們要求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框架工作組(FWG)繼續就指導原則和建議提出的結構性改革指標體系開展工作,目標是于6月提交G20財金副手審議,並於7月提交我們核準。認識到IMF和OECD所作的分析工作,我們呼籲IMF、OECD和其他國際組織繼續為強化結構性改革議程提供技術支持。

2.我們要求OECD、IMF和世界銀行更新對增長戰略重要承諾落實情況和布裏斯班共同增長目標實現進展的評估,並向我們今年7月的會議報告。

3.我們要求相關國際組織對貿易和投資領域的進展進行評估,以便我們在下一次FWG會議前修改增長戰略。

4.我們要求世界銀行、OECD和其他相關國際組織就2016年投資議程的優先重點提供成果文件草案,為我們7月的會議形成最終成果做出準備。

5.我們期待制定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的評估方法。

6.我們期待FSB就監管改革的實施進展及成效完成第二份年度報告,並在報告中反映FSB在5月舉行的研討會的關鍵成果。

7.我們期待FSB氣候相關金融信息披露工作小組于2017年初提交最終報告和建議供我們做出考慮。

8.我們期待在7月召開G20稅收研討會,討論稅收政策在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經濟增長中可發揮的作用。

9.我們期待在7月會議上收到IMF、OECD、世界銀行和聯合國關於幫助確保有效落實技術援助項目機制的建議,以及關於各國如何為稅收項目貢獻資金和提供直接技術援助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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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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