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的停留期,係指持證人每次被允許在華停留的最長時間,即從入境之日起計算,持證人可在華停留的最長天數。持證人可在停留期內在華停留,如簽證停留期不夠,持證人必須在簽證停留期滿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