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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註冊申請條件和程序是什麼?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28日   來源:建設部網站

  申請條件:

  1.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遵守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

  2.經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3.身體健康,能勝任工程建設的現場監理工作;

  4.為監理企業的在職人員,年齡在65周歲以下;

  5.在工程監理工作中沒有發生重大監理過失或重大質量責任事故。

  申請材料:

  1.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申請表;

    2.註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

  4.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複印件。

  申請程序:

  1.申請人向聘用監理企業提出申請,並填寫“監理工程師註冊申請表”;

  2.監理企業同意後,連同“監理工程師註冊申請表”、《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書等材料,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主管部門或中央管理的部委(總公司)提出申請;

  3.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主管部門或中央管理的部委(總公司)初審合格後,報建設部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部門;

  4.建設部監理工程師註冊管理部門對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者准予註冊,並頒發建設部統一製作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辦理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建設部主樓623房間

  聯絡電話:010—58933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