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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經營機動車維修業務應提交哪些材料?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29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申請經營機動車維修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經所在地公安分(縣)局審核同意(中外合資 、外商獨資經營的應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審批),方可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辦開業許可證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領營業執照。申辦機動車維修行業務應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請書;

  2.特種行業申請登記表;

  3.從業人員登記表;

  4.治保會登記表;

  5.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證明;

  6.房産産權或使用證明,方位圖、平面圖;

  7.法人代表任命書、身份證複印件;

  8.合資企業需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批復的複印件一份;

  9.公安機關認為其他應予提交的材料。